新加坡NUS偷拍门引起热议,你认为此事判的如何?
NUS“偷拍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现在更是持续发酵:新加坡教育部长、警察官方、NUS校长……都对该事件表态。
具体事情是这样的,
NUS传媒系大四女生马芸,去年11月在学校宿舍洗澡时,被朋友的男友用手机偷拍。
广告报警和通报学校后,警方给了男生1年之内不得再犯的警告,
NUS对他处以了写道歉信、停学一个学期、接受强制辅导、不得再申请学校宿舍。
新加坡教育部长王乙康昨天(4月22日)在facebook主页发文,
他很“刚”地指出,NUS给偷拍者的惩罚明显不足。
王乙康部长发文之后,NUS校长陈永财通过学校官方Facebook发文,
表示会认真重审学校包括“二振出局”的规章制度,
力求营造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
NUS学生会也通知了全体学生,将在本周四(4月25日)在大学城(UTown)举行学生集会,
听取大家对校园性骚扰的意见。现场将有学校老师、学生会执委出席,
如果有不愿意面对面交流的学生,
现场将提供纸笔,学生可以以匿名信的形式说出自己的故事。
广告面对各界不同的反应,警方检视了处罚结果,
觉得对男生的处罚已经“够了”,表示维持原判。
并解释了对男生处以1年内不得再犯警告的理由:
首先,NUS对学生的处罚是站在学校的立场上,与警方所处的法律角度相独立。
警方知道NUS现在正在重审校规,也知道社会大众对事件的关心。
但是考虑到男生还年轻、再犯的可能性很低、认错态度良好,
再加上没有在他的设备里发现其他的淫秽材料。
如果起诉他,他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这样永久的犯罪记录很可能让他的未来毁于一旦。
希望大家还是能够宽容对待。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