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涉嫌用他人名义申请新股 面对48项控
(2008-07-02 3.00pm)
早报导读
http://realtime.zaobao.com/2008/07/080703_28.shtml
(新加坡讯)一对夫妻涉嫌利用他人名义申请10家公司的新股,以欺骗罪被控上法庭。
这10家公司分别在2005年1月至4月间首次公开售股,由于每人只可以申请新股一次,被告林春康(58岁)和妻子林萍莲为了成功购买新股,利用他人名义申请新股,因此欺骗了4家被委任售股的公司。这四家公司分别为威豪金融、星展集团控股、施霖高诚(Sterling Coleman Capital)和大华亚洲。
被告面对48项控状审前会议展这个月21日,林春康与林萍莲分别以9万及6万元保释。
《联合早报网》
(编辑:沈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