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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两名雇主同样因为虚报薪金和其他罪名被定罪。独资经营Pedal Works的被告王爱玉(59岁)共面对五项控状。 除了虚报S准证员工的薪金外,她也非法向两名工人个别收取550元和590元保证金,以避免她们“跑路”。 另外两项控状则指她以现金支付两名员工的薪水,这么做违反了人力部在签发S准证时的规定。规定要求雇主必须以财路(GIRO)支付员工薪水。 王爱玉在本月22日认罪后遭罚款1万5000元。 第二名触犯人力部条例的雇主则是World Track Agencies Pte Ltd董事陈丰祥(55岁),他被罚款1万9500元。 他在2009年三次虚报外籍员工薪金,三名工人实际薪水介于1080元至1200元,但他虚报为1800元以符合S准证的申请条件。另外三项罪名指他没有以财路支付那三名员工的薪水。 根据雇用外来人力法令,虚报员工薪水的刑罚为罚款最多1万5000元,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人力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共有78名雇主因在为员工申请准证时造假而被定罪。还有四个人及一家公司因收取回扣受罚,一旦被发现收取回扣,公司往后都不得聘请外籍员工。 -
(新加坡27日讯)劳务仲介因在为外籍员工申请S准证时虚报薪金,被判入狱4个星期,相信是新加坡第一个因此入狱的劳务仲介。
遭定罪的劳务仲介是拉曼克里斯南(43岁),新加坡永久居民,案发时受雇于Islets Solutions私人有限公司。
他是在2009年2月至2010年9月期间,4次教唆客户公司虚报外籍雇员的薪金数额蒙骗人力部,以顺利为4名客工申请S准证(S Pass)。
拉曼克里斯南在为一家装修建筑公司充当仲介时,唆使对方报大员工薪金,数额介于1千800元至2千元。过后由他准备和提交申请表格给有关当局,不仅如此,他也捏造工资单来掩饰自己的罪行,企图躲避当局追查。
新加坡国会于近日通过《外籍劳工法案》修正案,新的法案集中了现行的工作准证、就业准证和S准证的立法权限,加大了对非法雇用外籍劳工、提供虚假文件的处罚力度,并将原法案正式更名为《雇用外来人力法令》。 根据人力部部长黄永宏医生的介绍,2006年,新加坡共计逮捕非法外劳2868人,查获374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虚报薪水,远远高于2005年的水平。根据新的法令,雇用不合格准证工人和逃避缴纳劳工税的雇主,将根据每个案例来受理,而不是原来的合并受理。处罚也调整为最高罚款15,000新元,或坐牢一年,或两者兼施。其中罚款额不包括雇主需要补交的劳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