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我先问一下,这时哪里需要这个材料?国内还是新加坡?申请什么证件需要这个材料的?
孩子的出生纸,只有爸妈的IC和名字,没有护照号。
PR的纸,可以拿去外交部认证吗?然后去大使馆认证?那张纸上面写了护照号和IC。然后孩子的出生纸上面写了IC,这样就可以联系起来了吗?请问有人这样做过吗?
谢谢?
目测你是需要做大使馆的认证,那你就要先去新加坡公证员律师处(NOTARY PUBLIC)办理,大使馆的原话如下,不过只要是做有关于国内的认证,个人建议自己亲自去打听一下,因为某些大家都懂得原因。
认证是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外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所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
外国公民(包括外籍华人)拟在华使用的文书,本馆不予直接公证,必须先到新加坡公证员律师处(NOTARY PUBLIC)办理,经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 ACADEMY OF LAW)认证后,再送到我馆办理认证。
中国公民拟在华使用的文书,均可先在新加坡公证员律师处(NOTARY PUBLIC)办理,经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 ACADEMY OF LAW)认证后,再送到我馆办理认证。
第三国文件须在该第三国国内办理认证,本馆不予办理。对于第三国护照,如该第三国驻新加坡使馆证明该护照属实后,我馆可视情予以认证。
(一)文书认证程序
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办理文书认证,需完成以下几个程序:
1、新加坡出具的非官方文件,如宣誓书、声明书、委托书等,请先将有关文件拿到公证员律师(NOTARY PUBLIC)处办理公证书。
2、将公证员律师出具的公证书送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 ACADEMY OF LAW)办理认证
3、新加坡出具的官方文件,如结婚证书、出生证、无犯罪记录等,请直接到新加坡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进行认证。
4、将经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 ACADEMY OF LAW)或新加坡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认证过的文书送到中国大使馆申请领事认证。
(二)注意事项
1、送到中国大使馆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件必须一事一证,一份文件证明多件事情或夹带无关文件的公证书中国大使馆不予认证。
2、中国国内出具的文件(如护照、公司注册文件)不予认证。
3、文件内容不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文书不予认证。
4、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有关规定,大使馆认证只证明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 ACADEMY OF LAW)或新加坡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有关官员的签字和印章属实,对被认证文书内容不负责。
5、公证员公证过的文书、并经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 ACADEMY OF LAW)或新加坡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以及我馆认证过的文书,不得因复印等原因任意拆装。由此可能引起的问题,乃至法律责任,应由当事人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