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时,每一次合上《水浒》,也会闭上眼睛,梦想在一个雪夜,屋檐上突然悄无声息地跳下几条身披斗篷的好汉,一只快船就把我接了走,直往那烟水弥漫的芦苇泊里而去。忠义堂前,完成了简单而又隆重的结拜程序,然后,那个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来临。 激动人心的时刻,其实就是与众兄弟们吃就吃肉。几十年之后,我依然深信,曾令我神魂颠倒的,主要是大碗吃酒和大块吃肉。至于寨子里外的一般性作业,倒是还在其次。 金圣叹批曰,一百八个人,便有一百八样出身,一百八样脸孔,一百八样性格。照我看,这一百八个人确有一门共同爱好,就是大块吃肉,不管是猪肉,牛肉,亦无论鸡肉,狗肉,大块就好。“两大一吃”,是阮氏兄弟对绿林生活作出的高度概括。阮家不但经营河鲜,而且喜欢用来标签生活的各种形态。宋押司死到临头,还要用“想吃板刀面或是馄饨”这样的废话来戏弄于他。梁山泊里的这伙强人,上山之前并非吃不起酒肉,也不是大块不得,其所谓大碗吃酒,大块吃肉,实际上是指一个成年男人一旦脱离了体制,财产或家室等正常的社会生活规范之后,于精神上得到的大解脱。就饮食而论,,《水浒》之酒账肉薄远不及金,红。这样一群人的饮食生活,并不需要做过于细致地描述,“大碗”加上“大块”,便尽得了“大快活”境界之风流。 大块吃肉的禁忌,现在已经由健康和品位所取代。一个人在下决心去把一大块实实在在的肉咬上一口之前,思想斗争之激烈,之复杂,很可能胜过卢俊义上山或丹麦王子下手。然而,越是禁忌的,就越是挑逗的。像一想,这是多么雄浑的肉啊,像《水浒》一样大部头的肉,切割的堂堂正正的立方体。需是猪肉,需是五花肉,曰红烧,曰回锅,曰粉蒸,曰梅菜扣。。。按《清稗类钞》所下的定义,东坡肉为“猪肉切为长大方块,加酱油及酒,煮至极融化”。杭州的“楼外楼”,乃于此“长大方块”作楼台之会的最佳地点。于暮春时节,据桌临湖,肉至时,以单掌击案,紫砂罐里那一方方的晶莹剔透,即快活的颤抖不已。此刻,若有熏风自湖面习习而来,便觉那动感的肉香扶摇直上,一阵阵汹涌逼人。一块四四方方,肥瘦相间,煮至极融化的东坡肉入嘴时所散发的快感,要用言词来形容,唯有把专用于猪八戒的那一句“雪狮子向火”搬到自己身上,或者,试试这一句美俚‘hot knife in the butter(热刀切牛油)’。此时此刻,满腔的热血全部都涌上心头,嘴边的正,副守门员,已先后被罚离厂,口腔如洞开的空门,万众欢腾之下,二十码外的一记猛烈酣畅的凌空抽射,正以排山倒海之势轰然而至。 当上山已成为往事,落草以付笑谈,好在还有大块吃肉的禁忌,令人可偶尝破戒之快,一逞轻狂。好肉不宜独食,最好将一位正处于减肥疗程之关键时期的玉女携上楼外楼,箸肉齐眉,继而作入口状,待她花容失色,肝肠寸断之际,尤自豪迈的大喝一声:“啊呀,今番罢了。”便一口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