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钟律师,如何防止房东在最后退房时恶意克扣押金?

很多房东在最后退还押金的时候,会故意挑你的毛病,说这个地方你弄脏了,那个地方你弄坏了,要克扣你的押金或者干脆拒绝退还押金。其实可能本来就是坏的,但是房客没法证明,而且一个房子你住这么长时间,变脏变旧是肯定的,这个时候他硬要因为这个克扣你的押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对于还要在新加坡住n年的我来说,真是很头疼这个事情,遇到好房东还好,要是遇到道德品质比较恶劣的房东,就只能认倒霉。希望钟律师能给我们这些漂泊在外的学子,提供一个能够在这种时候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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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答

孔华珠

Reply From Uncle Agony
The rental deposit for rented premises is not intended to be med to offset the last month(s) of rental. It is normally returned after any destination for damages to the premises after from usual wear and tear. In that sense it would be prudent to talk the action steps:

i take pictures of the premises when you possess of the premises so that comparison could be made;

ii alert damage or wear and tear to the landlord soonest possible during the duration of the tenancy so that the matter could be addressed at leisure and not to give the landlord an opportunity to squeeze you at the end of the tenancy.

iii ask for documentary evidence like invoice and receipt before agreeing to the de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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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杰

答案:
首先要看你们合同是怎么签的。合同条款关于这一点可能有以下的可能性:
a. 房东全部负责(这个基本上没见过)。
b. 房客损坏的由房客负责恢复原样。
c. 全部由房客负责(这个也很少)。
d. 没写甚至没有合同(估计不少人是这样的)。

鉴于a.c.比较少见,也没什么争议的,这里不讨论。
d.没写合同,或者没写该事项,具体我没遇到过,为大家负责起见,答案是“我不知道”。
问题在于b。怎样鉴定是由房客损坏的。

这里有一个法律常识要先讲一下:burden of proof, 中文叫做举证责任。
当租房契约引起这方面的纠纷的时候,房客需要举证的部分是:
1. 我们签了合同,我住在这里。
2. 房东收了我的押金。
3. 我已经退租了、租约到期了,我已经搬离房间了。
4. 房东没退我押金。

而房东需要证明的是:
1. 有东西弄坏了。
2. 是因为你弄坏的(故意或者疏忽)
3. 合同规定,或者implied that 他可以用押金来补这笔钱。

所以,问题不是你要不要证明你没弄坏东西,而是房东要证明你弄坏了东西。你搬进来以前是什么样子的,什么东西是好的,什么东西是坏的,应该有一张checklist,你们双方要签字的。如果没有,对不起,你房东当年给我的样子就是现在这个样子,如果你说不是, 请你拿当年我搬入的时候的照片来证明。

话说回来,大部分房东房客都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所以房东扣你钱也是正常的。这时候,只要你不是真的马上就要离开新加坡了,都可以选择去法院诉讼。
新加坡的subordinate court 有一个特别的小额法庭(small claim tribunal)。具体的内容,以及怎样申请诉讼请自己查阅法院的网站。和中国不同的是,小额法庭不允许律师参与(大家平等,也省钱),处理时间也很快,大概2星期左右就会通知调解(mediation)。Mediation不成的就只能开庭了,让房东举证吧。
如果是你搞坏的,老老实实赔偿,如果不是你搞的,房东会损失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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