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如此诚恳的分析!
虽然有些受打击,但是不得不承认这是现实。确实去appeal也只能是试试运气以及为了延长点逗留期。感觉也只有申请公民这条路了。但是,说到人情,实在觉得现在移民厅是越来越不讲了,哪有让老人两地分局的啊,而且我妈一个人身体确实不好,怎么能照顾宝宝呢,唉。
你的情况现在很普遍。。。
以前独立PR很容易帮自己的父母申请到LTVP,现在已经不行了,除非是很高薪水(>6千)的PR才能给父母申请到LTVP(要知道EP能给父母申请LTVP的一个必要条件是月薪8千以上)。你要真把新加坡当家,建议你还是入籍吧,这样就不会再遇到老爸LTVP悲剧的事情了,况且新加坡的护照去别的国家还是蛮好用的。。。
可以尝试Appeal或找国会议员,这样做的结果是至少能让你爸这次多待两三个月,但我估计还是无法给你爸申请到LTVP,移民局目前已经完善了它的政策和审批标准,不会轻易破例的。入籍是终极解决办法,而且你老公和小孩都是公民了,这种情况下你以Family Scheme方式申请,3~4个月应该就会批准。如果你递交了入籍申请,也能以此为理由申诉你爸的LTVP的申请结果,或许还能让移民局重新考虑,先发个6个月有效期的LTVP给你爸(注:四年前,我们家就遇此类情况,尝试了所有能尝试的办法,最好还是夫妻都入籍了,才让双方父母都拿到了5年期的LTVP)。祝你好运!
去新山不可行
有人试过的。
另外, 如果我猜错了,当我没说。但是从你的口气,你爸爸常住的真正理由应该也和妈妈要不要回国没关系。
关于政策的变化,请不要乱猜。ICA没有给任何人特权。批与不批都是有原因的,虽然人家也许不愿意告诉你。
之前有大神贴了神贴,建议你去看看。
http://bbs.huasing.org/sForum/bbs.php?B=105_12502084
新加坡是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也会讲情理的地方。与人直接沟通很重要。议员并不一定能被你自己更加能够动之以情。
但是请实话实说。敬老养老是华人的传统,新加坡政府的政策不会反社会。但是你自说自话编一些不存在的理由被人戳破,就会让移民局失去对你的信任,后果,你自己应该懂。
顺便提醒一下,用新加坡人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新加坡人家里的小宝宝一般是谁在照顾?如果你是新加坡移民官,一个中国人对你说,我请不起女佣,或者我不喜欢女佣,所以我要我的母亲已经拿到LTVP的情况下还需要我爸爸也过来,你心里会给她打几分可信度?换位思考是解决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