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题来了,上海一男子查出肝癌晚期,妻子打掉5个月胎儿并提离婚

最近,一名上海网友(微博认证为“知名法律博主”)在微博发帖称:同学28岁,家中独子。确诊肝癌晚期,时日无多。他的妻子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打掉了腹中五个月的孩子,提出离婚。同学父母苦求儿媳留下孩子,提出赠予上海的房产以及两百万现金,并且不需要女方抚养孩子,不让女方再嫁时还要带拖油瓶,但女方还是执意打掉了孩子。帖子发出后,网友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面临生老病死,唯有真情能经历考验,妻子这样做过于狠心;也有网友认为,不能对女方进行道德绑架,一来癌症有遗传基因,二来女人生孩子并非易事。你怎么看?
---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12 个回答

赖婕

把钱和房子留着
拿出其中一部分抓紧时间找代孕不是更高性价比么
既然老人只想抱孙谁生的很重要么
什么东西扯上感情扯上道德就复杂化了
还是钱与子宫的交易来得简单粗暴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戚红芳

不能这么简单的评价吧
女方的选择和他俩平时的感情有很大的关系,外人不可知。
这种一面倒的指责才是道德绑架。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杭克苑

肝癌有遗传的么?
我医盲,不懂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诸葛宏锦

可以理解吧。
谁都不愿意自己的生活是hard模式。生活本来就很艰辛了,单亲妈妈,生活会更难。女主有权利选择最利于自己的生活。网上激扬文字的键盘侠们和女主的生活没有一点点关系,根本不用理会。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单于东唯

虽然可以理解女方
但还是觉得被打掉的孩子好可怜,唉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花佳婷

不是肝癌遗传
是癌基因有遗传性,现代医学已经证实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乔朋

确实可怜,5个月已经很大了
如果可以无创女性让小家伙“早产”出来已经可以存活下来了,,不过那样小孩又要面对没有父母的人生了,出生还是流产怎么看这个小孩都可怜。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蔡忠融

看得出当时在一起就是利益的结合
现在没有新的利益增长,现在甚至是负担了,所以选择合伙人分家。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祝星成

很有可能是乙肝
结婚前应该先了解一下有没有甲乙丙肝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杭克苑

不是很理解女方
男方家庭已经很惨了,还愿意给房子给钱,女方改嫁不用管小孩。


我觉得真是悲哀

请先 登录 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