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起 外国入境车辆需付6.40新元新入境费

应马来西亚对外国车辆征收多20令吉的入境费,我国也将从下个月15日开始,对进入我国的外国车辆征收6.40元的新入境费(Reciprocal Road Charge,简称RRC)。
陆路交通管理局今早发布文告宣布这项消息。当局表示,新收费将在外国注册车辆从大士或兀兰关卡离境我国时,连同原有的车辆入境准证(VEP)、过路费(toll charges )和固定电子公路收费(ERP)一并征收。
这表示,包括新收费在内,一辆轿车一天出入境我国所需缴付的费用,可能多达52.90元。
摩托车、货车、重型车辆、德士和巴士则不受新措施影响。
陆路交通管局在文告中也表示,当局已经张贴告示,提醒司机通过现金卡(CashCard)或Autopass 驾易通卡缴交费用。
陆路交通管理局自去年8月1日起,就对逃避缴交过路费的司机施更严厉的惩罚。第一次违例者将需支付50新元罚款,重犯者需被罚100新元。不缴罚款的司机,可被控上法庭。初犯一旦罪成,将被罚款高达1000元,或监禁长达三个月。
马来西亚是在去年11月1日开始对外国车辆征收20令吉的入境费,约相等于新币6.50元。我国交通部长许文远上周一(9日)就在国会答复议员询问时表示,我国将回应马国的这项调整。许文远解释,这是我们一贯的政策,希望马国在调整过路费前,会考虑我国的回应。
马来西亚两天前(14日)则吁请我国,不要应马国的外国车辆入境准证措施,相应调高外国车辆入境我国的收费。马国交通部长廖中莱说,我国目前向外国车辆征收的35新元入境准证,对马国车主已是个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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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向爽莺

冤冤相报何时了
苦了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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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冰 提出于 2019-07-18 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