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optimize 的话
买二手房,2年后bto,5年后卖掉二手房住进bto,10年后买公寓出租祖屋。貌似不能避免absd,当然了 10年应该没有absd了
10年太远,只争朝夕
这个故意的漏洞已经被政府堵上了
雷曼兄弟风波后政府公积金投资美国被套,后来又抄底却抄在了半山腰据说公积金出现了1/3的缺口。
然后政府给广大人民群众暗送秋波的指导如何decouple HDB,就是HDB夫妻双方一个做owner一个做occupier. 原本假设两个人都是owner,都用cpf还了20万贷款的话,现在owner因为吞噬了所有的ownership,这样owner必须再拿出20万cash来偿还并填补降级为occupier的公积金户头,等于政府拿了owner的20万现金把他变成occupier cpf账户里的电子化数字。
这样的好处就是occupier无房无贷,不用担心再买房后的absd。
后来政府现金收的差不多了,就停止了这个decouple,所以你第一套房子现在要是hdb的话就无法操作了。
这方法可以用在第一第二套都是公寓上,只不过公寓价格高,一人贷款相应能买的房子不太适应居家。因此越来越难了。基本没有操作的空间。
握手,我们情况一样,最近也在计划这个事情
二楼兄台说的先买转售组屋是想尽可能多的节省组房的费用,毕竟好地段的租金比房贷还要来得高。
理想化的就是resale 转 bto 然后第二套公寓自住。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
1) BTO. 2年后能不能出(地段好的!)bto,出了地段好的bto能不能抽到。若是随便选一套到时候不好租或者租金不好那还不如不折腾只留手上的转售组屋。
2)税务。第二套屋子了,我想大家的想法都是想住舒服点住公寓。那个时候一家人怎么也得买1m左右的公寓吧。但要记得现在的政策是买第二套屋子,公民交7%的absd,pr交10%。两人一起买,按税高的那个算。这个税还得是拿现金或者加上cpf minimum sum多出的部分,算下来也不少了。
3) 现金流。现在规定若是有房产的话,第二套房产最多贷款50%。 假设还是1m的公寓,那么首付就必须要50w。这样你可能想到把第一套付清买公寓的话就可能贷款80%了。那么第一套屋子的房价就得够低,你才能尽快的还清然后存第二套首付的20%。
换过来,为了尽快拿到款购入第二套和剩一些absd,我的想法是第一套买好点的自住(比如ec),然后以后有了余钱再把ec decouple,sc去买小套公寓出租收租金(比方gaylang一带的studio)。
一点愚见,拿出来大家讨论下,不足的地方望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