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current)
问答
文章
话题
登录
注册
一次买房贷款差点玩脱的经历
HDB
公寓
贷款
之前写文章解释了mortgagor和borrower的区别,我也自以为有了金管局的官方回复就完全安全了,实际证明不是这样的,风险还是有的。
背景是这样的,我有组屋,而且组屋贷款还没有还清,我老婆是这个贷款的borrower,我不是borrower,只是mortgagor。我用我自己的名字去买公寓,在我自己申请银行offer letter的时候,里面有一个MAS 632条款,里面用的一个词是"full redemption of HDB loan"。banker的解释是说我不是borrower就已经满足了这个条款,实际在我签了offer letter并且已经exercise之后,律师才告诉我这个条款不行,必须拿掉。这个时候换银行的话会有1.5%的贷款取消费用,所以只能由律师回去跟银行说拿掉,银行的后台回复是我老婆必须把组屋贷款还完,他们不能拿掉offer letter里面的term,然而现在还组屋贷款来不及了。
这个就是扯皮的开始了,我不得已回去找银行的RM,银行的RM坚持律师是错的,这个term不需要拿掉,律师坚持银行RM是错的。最后在经过长达三个星期的扯皮之后终于银行后台还是拿掉了这个term,但是总归是完全没有必要的风险。
如果有人看了我之前的文章去做HDB贷款换名,一定要记得在签下一个offer letter的时候仔细阅读,不要因为banker的错误造成额外的损失。
---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默认排序
时间排序
1 个回答
史贞
2019-07-18 05:45
签之前是要好好看term
话说,信用卡拿不到预期的rebate时,一打电话一读条款,就发现自己掉坑里了。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问题,
登录
或者
注册
关注
0
关注
收藏
0
收藏,
253
浏览
金爽慧
提出于 2019-07-18 05:45
相似问题
HDB买房请教
0 回答
健康保健:害你早死的六大坏毛病z
2 回答
借人气共享:五个小窍门:22岁量入为出,32岁不用发愁<z>
0 回答
不宜借贷过多买condo
2 回答
不只是钱的问题
0 回答
朋友外派新加坡工作,3个人,8个月,怎么住划算呢?
0 回答
×
发送私信
发给: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