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信(Resignation Letter) 不需要申请, 待批准.给公司足够的notice通知, 提交信做到满期限就行了
看来懂这个的人太少,连我写的都没有人看懂。那就写详细点吧。
有起止日期的contract,如果劳资双方都什么都不做,那么合同到期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公司有责任清算工资,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
但是法理不外乎人情,具体操作的时候,双方什么都不做,都等着黑对方的情况显然不是个最优解。所以,从公司层面,hr或者公司老板要掌握contract员工的结束日期,无论是续约与否,都要提前至少三个月通知员工,让员工早点安心或者早作准备。
从员工层面,离合同结束三个月前,自己就要心里琢磨一下了,如果还想继续在这家公司干,公司没有动静那就自己主动去问,有时候也不是公司要黑你,而是老板或者hr把这事给忽略了,提醒一下大家把合同renew一下,双赢。
如果不想继续,当然你可以私下里早作打算,然后到期直接走人,从法律层面完全合法。但是,职场上员工毕竟是相对弱势,山不转水转,搞的这么难看,相当于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万一以后不小心掉进去就尴尬了。还有就是合同结束那天并不一定正好是发工资的那天,而且很多公司并不是月底发当月工资,而是稍微迟个几天,所以,很有可能公司还欠着你若干天公司没发呢。虽然这个从法律上来说你肯定能要回来,但是这个过程可就有点费事。所以就算你不想继续了,也要提早和公司说一声,让公司也有个准备,大家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