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了两年的合约,起初公司每个月都有扣押金,总共扣了2000,说是辞职的时候会返还。
我工作一年左右拿到了PR,当时签署合约的时候只写合约期为两年,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但是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违约金的事。
现在两年合约还没到期,请问这两年合约还有效么?如果我现在想换工作,可能拿回押金么?
如果公司不给需要怎么办?
谢谢!
本来扣押金就是违法的 你现在是pr又要辞职 更不用怕了 可以去劳工部投诉的
如果抠押金写进合同,你签字就具有合法性。
呵呵 楼上不要说笑了 难道不合法的合同还能有效吗?
楼主不放心的话亲自打去劳工部问就好,支持sun814的说法,不合法的合同是无效的。
楼主,公司可以扣薪水当押金,但必须有你的书面认可。 其它任何形式都是违法的,根合约无关。 你可以先去MOM申诉,拿回押金后再辞职。
不可以 劳工部有明确规定不能扣除薪水当押金 除了特定的例外或已得到劳工部的批准
我知道这在一些行业是很普遍的现象 例如建筑业 但这并不表示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