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爸妈的逗留期已经在网上延期一次了,延期到到26/7/2016.他们的签证是多次往返的,由PR担保申请的。有效期到21/7/2016.我想在有效期前去民丹岛,再回来。还可以给30天吗?大家有这样做的吗?谢谢。静等回音。
你在民丹岛待个两三天再回来呗
一般人的做法, 第一次快到30天的时候出境新加坡,比如去巴淡,民丹岛待个两三天,然后返回新加坡,第二次快到30天的时候,上网延期。 所以总共3个月
:这种做法可以吗?给孩子办能呆3个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