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你愿意吗?


 
最近,中国银保监会对外发布了一份通知,通知决定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以房养老模式”扩大到全国范围来开展,一时间引发热议。
简单来说,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就是以房养老保险,老年人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以及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到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作为一种创新的养老方式,以房养老四年前就已经开始试点了,但是到今天为止恐怕还有很多人并没有听说过和具体去了解过,究其原因,可能就在于,试点四年以来其实引发了不少的争议,也一直没有得到市场的真正认可。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在“试点遇冷”的背景下,为什么还要在全国来开展呢?还有大家最关心的,以房养老是否划算,这样的养老创新模式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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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房养老正式进入国家政策支持的层面。到了2014年7月,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正式开始试点。

政策试点那年北京的康先生69岁,由于女儿不幸去世,只剩下康先生和老伴相依为命,老人的三居室房子2014年评估为305万元。两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以房养老合约之后,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每月可从保险公司领取9000多元的养老金。
康先生:说合算的就是因为他给我钱,真金白银的给我,而且让我住在这儿,不去奔波,去把这房子怎么的,他就让我住这儿,可以继续住到你老去为止,这个条件多好,是不是?
在试点政策出台之后,武汉的朱先生也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投保合同。
朱先生:现在的花费也比较大,现在办的这个险种的话,我一个也可以从保费里面多出1600多块钱,那么肯定对我的经济压力就小一点,生活方面可以稍微宽裕一些。
2016年7月,以房养老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的部分地级市。不过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有多家保险公司获得了试点资格,但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共有99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了承保手续;签约意向客户201单,其中北上广三地的保单数占总数的80%。为什么这样一项不错的试点在执行中却并不怎么受人待见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分析,这主要是因为我国传统的养老理念和养老模式一时间还难以改变。
刘卫民:从中国人的养老理念上来讲,经常讲养儿防老,以前很少听说要通过房子来养老;另外所谓独生子女一代,虽然将来可能的确会出现一个子女来赡养四位老人的局面,但当下对他们的父母来讲,现在还没有迫切到一定要通过以房养老来补充养老金这样一个阶段。
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哪些因素制约了以房养老保险的推广呢?幸福人寿保险公司前董事长孟晓苏表示:
孟晓苏:虽然推动了房改这么多年了,不少老人的房产还不是完全的产权证,像央企房有国产房有军产房,有学校那个校产房和院产房,这些房产证都不完整,而单位不支持老人做反向抵押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不好给他们做了。
不过也有专家指出,以房养老这件事在很多发达国家都有,它是养老保险体系多种方式中的一种。即便在最成熟的美国,这部分占比可能也就是1%的样子,相当于多一个选择。所以并不是说试点有多么“遇冷”,而是说本身就不必强求它能有多火热。

另据记者调查发现,以房养老暂时不被认可的原因,除了传统观念之外,还有就是老人们觉得反按揭每月给的补偿太少了,甚至不如固定理财。作为提供险种的银行和保险公司也兴趣不大,不愿意未来手里拿着很多房产,增加金融风险。对于双方的利益分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说,接下来要在改进“以房养老”现有模式上多下功夫。
刘卫民:我们看现在的产品设计里面,比如说这种安排,保险公司可能就明确提出我不参与房子升值的这样一部分的收益,比如说这个房子原来500万,当他去世以后,这个房子可能是变成700万,那么多出来这个200万仍然返还给他的继承人或者说他的受益人。同时我觉得对于算账来看,保险公司它其实更担心,因为它这种产品和一般的我们所说的人寿险,包括一些其他的一般的这种险种不一样,它这种险种相当于一种持续性的支出,然后最终会拿到一笔收益的这样一种险种。我觉得现在可能特别是这种大笔的险种,可能在金融创新,产品设计上相关的这些公司或者说精算师也好,他们的经验可能还是要进一步的提高,这样的话他才能够对房子的这种房地产的周期,宏观经济的周期,包括我们全民随着美好生活的到来,这种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才能有一个准确的估计。
刘卫民同时建议,在接下来全国推行的过程中,应该加强配套政策的出台,遵循以房养老与居家养老相结合的思路,实现以房养老成为多层次养老体系有效补充的最终目标。

刘卫民:我觉得最关键的一个因素其实就是要探索发展一种适合我们中国人自己的,老年人自己的这种以房养老的模式。很多老人其实更愿意在家里,在更熟悉的环境下,在更熟悉的邻里关系下,或者更有温度的亲情下来养老。那么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我觉得推出或者说推进这个以房养老应该和我们的这种居家养老的这种理念,包括居家养老的这种配套服务相结合。基本养老、年金,那么在这些之外,我们还要给消费者提供一种有效的补充。那么也就是说通过这种有效的补充,包括我们说的一些政策的设计,包括对于一些保险产品的金融环境、金融创新的宽容度也好,那么为他们提供一个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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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晴 提出于 2019-07-16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