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曼:我想要一个和我一样的总统

此次民选总统制检讨,有关重新设计制度来保障少数种族当选总统的讨论,出现最多分歧,批评也最尖锐。一个较普遍的反对意见是,要有特别措施才能让少数族群当选,等同平权。这不但与唯才是用原则相悖,也可能矫枉过正,损害我国长期维护的多元种族主义。  
对支持改革制度者来说,这个说法的盲点在于当我们把唯才是用原则,在本地社会的运作想得太完美时,反而容易忽略其局限。李显龙总理在国庆群众大会演讲中就指出,在华族选民占至少七成的社会里,少数族群候选人即便条件优越,仍很可能处于劣势。
于是,承认平权的必要性,追求一种工具依赖式的“多元”,成为决策者“实事求是”和“务实”的做法。在之前检讨民选总统制的公听会上,前内阁部长丹那巴南就指出,自己像许多新加坡人一样,也是理想主义者,但在种族问题上,大家必须放下理想,做现实的考量。
种族政治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敏感的话题,美国有关教育学府采取平权或“强制优待”(affirmative action)措施,是否符合宪法精神的争议,就持续已久,毕竟要协调社会对多元化的追求,以及宪法对于平等待遇与尊严的承诺,具有一定的挑战。或有人说,要真正成为“不分种族与肤色”的社会,就须杜绝一切按种族实行差异对待的措施,消除任何对种族差异的意识;但这却与社会现实脱节,太过理想化。
检讨民选总统制有关平权的讨论中,反对平权者容易拘泥于他们对“平权”的既定认知,直观地将平权定义为特别优待特定群体,但这也表示,他们因此忽略社会主要群体所享有的自然优势。换个角度看,平权措施有别于一般歧视,它刻意将某种利益赋予弱势族群,有一定的正面意义;在总统选举中注入平权元素,甚至可被视为是种满足平等竞选原则的做法。
因此,与其困在“主义式”的意识形态里,反对民选总统制改革者若能更深入探讨少数种族总统,在我国所扮演的角色,相信将能发展出更具说服力的论述。例如,确保不时有少数种族总统当选,是否真的有利于推动少数族群的权利,从表面平等向实质平等过渡?一个在限制性选举中诞生的少数种族总统,是否真能成为激励其族群向上的符号?或产生侮辱该族群尊严的反效果?
至今较为引人深思的论点是,总统要真正成为能代表国家多元主义的符号,不一定要来自少数族群,他不一定能很好地代表自身族群,或体现多元主义精神。
例如,前总统纳丹在职时,将学习华文华语视为国家元首的责任。同样地,一位华族总统也能透过自身的努力,与少数族群维持深厚的情感联系。是否能真正去推动各个族群的利益,不在于他的种族,更取决于他的表现。
另外,由于太专注于种族因素,我们也似乎忽略一个好总统的其他特征。
例如,尽管最近一项研究发现,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更多人会希望总理或总统来自同族,但这项研究结果并没有以此来对比其他元素。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人们也许也会更希望总理或总统在语言、家庭背景、宗教信仰、性别等与自己一样。  
我们不再生活于一个单质化的社会。当选民说“我想要一个和我一样的总统”时,制度设计者应该更深入和仔细地去了解这背后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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