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论坛看到的一个帖子,很疑惑,特来请教!
“因为想月供一间公寓,怕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就去HDB咨询PR买组屋,今年8月26号1st appointment,这种情况什么时候可以买私人屋子。
没想到hdb给的答案是以完成交易的那一天为准,我们是10月7号完成。所以要我们按“830”新政策执行。
这样一来,我们要自住5年可以转手,和自住5年后才可以买私人屋子,是这样吗?一直以为我得绑定期是3年。如果这里不能买,我们可以在新加坡以外的地方买吗(刚获知,好像也不行)?或者在这里用我女儿的名字买,我来还贷款?”
这是一位网友的问题,看了后觉得很吃惊,因为本版以前就讨论过830政策对于购买公寓的影响,得出的结论是只要first appointment在830之前,就可以随时买公寓,不受影响。
可是这位网友去建屋局咨询后,得到的回答是等待五年,而且告之以交易完成(估计是second appointment)为准。
我们很困惑,究竟应怎样解读新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