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求澄清-
据说在新加坡只要是夫妻,不管老婆是不是owner,万一离婚了都有份
是真的就这么贵
是真的就这么贵,所以我一直没下决心加我的名字,可是想想每个月用现金帮忙还loan又真的很不划算……
我也听说过这个
我也听说过这个,真的众说纷纭的……求解...而且还不仅要考虑离婚的问题,还要考虑丈夫突然不在了之类的问题啊……这种情况我们不加名字的有保障吗??
可以看看HDB的Document,看过基本明白了
http://www.hdb.gov.sg/fi10/fi10326p.nsf/w/ChgOwnerTypesOfTransfers?OpenDocument#JointTenacy
华凝
同问!
两三千这么贵吗?太夸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