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讹传讹 - 百万组屋的诞生
7月21号,收到同事的短信,说组里成交了一个EM,100万,19万5的溢价。心里想,终于来了。于是转告了正在买房的朋友们。
今天的报纸终于报道了这个消息。报纸果然小心。指明此组屋为新加坡人购买,位于女皇镇。还有一套位于碧山19楼的EM,被新加坡籍公民以及其中国籍父亲联名购买。替这个女孩儿担心啊。就这么给曝出来了。能用40万新币付首付的中国家庭,难道在中国没有房产?HDB就这么坐视不管了?
让人苦笑不得的是,google搜索坡人论坛时,这个“荣誉”全戴在中国新公民的头上了。
PRC new citizen bought resale HDB flat in Queenstown for $1 million dollars!
论坛的言论不说也罢。自然又是对新加坡政府满腹牢骚,以后怎么买得起HDB blah blah blah.....
谁说我们中国人仇富,我看新加坡人也是很仇富的嘛,还外加排外。
不过,话说回来,EM的确是未来潜力很大的一种房型。我一直没有找到消息的来源(忘记什么时候看到或者听到)。政府应该从1995年决定不再兴建EM。所以,最新的EM应该在99年2000年左右了。现在的组屋越建越漂亮,但是最大也就5房了。其实对于想要2-3个孩子的家庭并不是很够。
由于EM的房型都很好,如果再靠近地铁站,风景好。很多公寓的downgrader或者组屋的提升者,手握巨额现金,会趋之若鹜。物以稀为贵,看来EM成为组屋之中的“豪宅”已经是大势所趋。
另外,我觉得组屋房型之中,除去EM,那就当推风景好的旧的POINT BLOCK了。仅给准备购买“豪宅”组屋的童鞋们一点看法。
裴子超
公民跟非公民联名买组屋需要20%首付?
为什么100万的房子,你说需要40万现金首付呢?
你分析得很对。比起同样位置的公寓,100万的EM可说是白菜价了。我曾经看过一套东部的landed,屋子已经很旧了,里面破破烂烂。屋主年龄很大,不喜欢上楼,干脆在厨房边搭个临时床睡觉。总之感觉跟贫困县似的。就这样,因为土地面积大,要价3.5 million。据说屋主准备卖掉买组屋的。这类屋主,手里拿着大把现金,买个100万的HDB,生活质量肯定比他住那个破平房要高,还剩余很多。
我在看regency of Tiong Barhu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从游泳池看出去,公寓和旁边的组屋距离差不多。我猜公寓的屋主就都住在旁边的组屋里,屋价是公寓的一半不到,公寓出租给expats赚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