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房子可以租吗?算occupation period吗
眼看着买的房子盖得越来越高,交房估计13年年底可能就差不多了。
目前人不在新加坡,但是每年经常会回新加坡。交房后,如果要出租房子,虽然人在海外可以申请整间出租,可是考虑到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的问题,我想锁一间(理论上相当于我新加坡只有这一套房子,只要我回新加坡就一定呆在这里),其他房间(2室+1书房)出租。
不知道这样算不算occupation,政府允许不允许。。
其实说到出租,还有些真舍不得,刚装修好的崭新的dbss,租出去怕过几年就要重新装修了。
屠宁军
理论上新房锁一间出租是不允许的, 也不算OCCUPATION
你可以跟HDB申请整套出租,只要公司开证明说你是外派出国并且家人跟随你一起去的,这边房子长期空置就可以出租。
但你或者你家人(配偶,子女)在此期间完全没有居住,所以不算OCCUPATION PERIOD,MOP会从你回到新加坡自己或者家人入住开始计算,累积五年才可以出售。就算你没出租,这套房子只是空置放着也是不算OCCUPATION PERIOD的。
如果你要锁一间出租,假装你有住里面,你得有充足准备应付HDB突袭检查。ROOM RENTAL是不需要跟HDB申请的。
但是如果被HDB发现你没住里边而非法出租(具体怎么发现就难说,比如可能TRACE到你的出入境记录显示你一年有11个月都不在新加坡??)HDB有可能收回组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