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黑心中介气死了,大家有什么办法么
今天发现上了一个中介的当,说出来给大家听听,也是给所有人提个醒。因为还在处理这件事,
我不能透露中介的名字,只能说是一个比较大规模的中介公司。
从头说起。
6月初,我接到中介的电话,说有一个很好的公司的一个IT Analyst的职位,于是我先到了中介公司。
进去之后,填了一份standard的表格,就是working experience, personal profile那些东西。但是最后有一行declaration,说如果90天之内辞职,要返还agent 80%的薪水。这些也都算标准程序,于是我填了并且sign了。
之后我去那家公司面试,并且拿到了offer。但是这是个contract职位,并且不是跟公司直接contract,而是跟agency contract。也就是说,我的empoloyer是那家agency。
新的job offer注明,如果6个月内辞职,要陪employer,就是那间agency 1个月薪水。
进入新的公司后,发现agent地描述跟我的期望有很大差距。Job scope也不是我感兴趣的。刚好上个月另外一家公司找我,我就又去面试了。有幸又拿到了offer。我跟新的公司说了我的情况,他们答应帮我付1个月的赔偿金。
上个星期五,做满2个月辞职。开头那个agent说根据合同要我陪1个月薪水,我说我知道。
今天,他们打来说,我还要再赔0.8个月,就是一共1.8个月,因为在90天之内辞职。我说我不记得合同有着一项,他说是另外一个agreement里面说的。后来把那张纸scan过来给我看。也就是我开头提到的那张。
真是有种受骗的感觉,serve完 notice才一共干了3个月,按照他们说得我就要赔接近2个月薪水。快赶不上cleaner乐。
首先,新的公司已经帮我付了1个月赔偿金,我不能再要求多0.8个月。如果要赔就要从自己口袋出了。
第二,我觉得agent的要求是无理的。准备明天跟他们讲理去。
我的fighting point是:
1。所谓的agreement,是我在拿到任何job offer 之前签的,只有我一个签名,没有witness,没有agent签名。而且我没有copy。
2。拿到offer后,offer中关于辞职赔偿才是最终具法律效益的statement。而且我的employer就是agency,并不是我正在工作的公司。Agency不能要求我陪两次钱。
3。察看了一下MOM的网站,关于赔偿金是不受employment act保护的,争议应该交由civil court决定。我想就是打官司也不想陪他们钱。
各位谁有什么经验或者建议么?
另外就是敬告各位找工作的朋友,现在那个agency正在找人代替我的工作,如果你们是做IT的就很有可能拿到面试。如果也是类似的情况,一定要小心。而且恕我直言,那间公司虽然是非常大而且有名,但是做这种contract跟他们perm的待遇是非常非常不一样的,而且几乎没有可能转成perm。我当时就是被公司的名气骗了。你现在可能不知道我说的是哪里,但是当你们去面试,或者得到offer的时候,应该就会知道了。
庆幸的是很快可以开始新的工作了,但是因为有了今天这件事,during notice period看来还是有事情做的。
毕力
只能建议你下次签合同的时候要考虑清楚。
签合同是比较慎重的事情,签的时候不要爱面子,丑话要说到前面,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