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关于交房的问题请问大家?
买了房子到2月10多号就可以收了,可是房子里存在很多问题,已经知道的好多东西都坏了,比如2间厕所的门,一拖3的空调,还有挂式储水的热水器也漏水了,其他的还不知道有没有问题。房子是在看了简单的一次的情况下谈的COV(现金溢价),并且在谈COV的时候卖房的中介没有说明他们的房子里什么东西是坏的,也没有列明清单有什么东西,但这些都是固定在墙上的按照HDB的规定这些都是算在出售项目里的。但现在的问题是我所有的手续基本都办完了,就差最后的首付没有付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到时房子有问题我还可以求偿吗?因为房子现在是出租状态。
我的问题是:
1.如果东西坏了,是否可以要求合理的赔偿。
2.空调的赔偿他们的中介说了,只付我(1250新币,让我自己换新的,我也表示同意了,这个价钱合适吗?)
3.厨房的有整排上下层的橱柜,还有油烟机和煤气炉什么的如果这里的东西也都是坏的话可以求偿吗?
4.如果卖方完全不给我赔偿我有权告他吗?还是全部要我自己负担。
总结,买房子的时候看了很多都不合适,最后实在着急,就买了这间,因为在13楼,还比同区的大2平米,并且估计也算比较便宜(EA 585000),所以就买了,当时就随便看了一下,因为卖方的中介急着走,又加上房子里实在是脏到跟巴沙的公厕有得一拼,所以就没有仔细看,只是看了户型和位置,这些我都满意,想着以后收拾一下应该还是不错的,毕竟只是9年的房子。后来我们再谈COV的时候要求过要再看房可是卖方的中介没有给我们安排到,所以是在对房子里边不怎么了解的情况下谈的COV,但是重要的一点,再谈COV时他们没有告诉我们这些东西是坏的,我们当然是在认为是好的的前提下谈的COV。
哎,果然冲动是魔鬼,现在麻烦事来了,我一直以为要自认倒霉了,可最近听朋友说收房的时候坏了的东西是要扣钱出来的,这个处理方法也能适用于我的这个CASE吗?请大家赐教。
给正在买房中的朋友提个建议,虽说做决定要块,可是还是不要急,我虽然躲过了5%的额外印花税,但现在这个房子这么多问题不得不装修了,又要劳才伤神,麻烦啊。。。希望大家买到问题少点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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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雅
买房子是AS IS的
就是说什么东西都是现状。卖家可以什么都不理你,除非有写在合约里。只有违章建筑他要负责。他同意给你一些空调钱就不错了。记得写下来,以防他以后反悔。
之前的故事都不重要。没写在纸上的都不算。虽然听起来残酷,这就是合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