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当年办美国签证被拒留记录是一个意思
不是说一定会有负面效果,但是签证官会拿来参考。
怎么还这样啊
可是ICA的网站上只是写了什么样的资格可以申请LTVP,没有写明什么条件的会批准啊。我想绝大多数申请人都是符合网上申请条件的吧。没有批准还有留黑底,唉~~
正常LTVP的程序去走的是没问题
我说的是如果楼主按照某人出的主意,明知自己的LTVP过不了,还要去申请,然后申诉,然后依靠申诉期间的优待条件暂时留在新加坡,这样的方法代价过大了。这个是我说的abuse。
我不知道你们自己知不知道这件事,你的任何一次被拒绝的记录, 都会成为你以后申请其他任何种类居留的反面证据。
我们两个表达的内容是一致的
哪里没写明白吗?怎么越解释越乱的样子
同意!
我目前也在这么做,孩子现在才2个月,父母申请LTVP也被拒了,现在在申诉中。过了89天去ICA柜台延期了2次,现在在新加坡呆了4个月了。
同意楼上的说法,完全按照新加坡法律的程序和要求做的,所以说的话,提交的材料都是真实的,没有欺骗ICA,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违法一说。
按ICA的程序申请和申诉,怎么是Abuse呢?
一切按正常程序来,完全合法而且合理啊!ICA是照章办事的地方,没有多少情理可以讲,但只要照程序来,也没什么好怕的。当年我岳父母因为申请LTVP,ICA前后给四封拒信,因为申请了两次,又申诉了两次。第一次申请和申诉失败后,只能安排他们先回国一趟(那时他们已经在新加坡待了五个月了),过了一个月再申请Entry Visa安排他们来新加坡,然后接着申请LTVP,失败了再申诉。最后是通过找了两次国会议员外加给总理信箱发了封投诉Email,才让ICA最终改变决定,给我岳父母发了每半年就需要延期一次的LTVP,而那种五年期的LTVP直到我老婆也转公民后才拿到。
在新加坡生活,需要学会恰当的Appeal和Complain,因为这里是法制社会,大家都照章办事,这样即使不符合情理,那也是章程的问题,而办事员自己不会犯错。当遇到合情合理的事却办不成时,可以尝试Appeal和Complain,但要找对接受Appeal和Complain的人,因为只有级别较高,手里有一定职权的人,才更会和你讲情理,而底下的办事人员只能是照章办事,这是人之常情。当然如果在Appeal和Complain后还办不成,就只能接受现实了,或者从改变自身条件方面想办法了。
这是正常的处理方式啊!
当LTVP申请不下来时,只能这样啊!这是符合ICA条例的操作方式,完全可行而且合法的。至于我朋友的父母虽然没申请到LTVP,短期签证延期待到了六七个月那是个例,不是每个人有运气短期签证可以延期那么多次的。
我说的个例是不是指延长短期签证
我说的是用LTVP申请+申诉的方式技术上留下。
为了留在这里而abuse LTVP process是有后果的
当然如果以后父母完全不像办LTVP或者DPR的话当我没说。
办法是递交LTVP申请
既然现有短期签证在3月6号过期,可以在2月下旬递交长期签证(LTVP)的申请。要是可以在线递交就在线递交,如果在线递交不了,就去柜台交。递交LTVP申请时,就可以延期短期签证。LTVP申请通常4~6周出结果,结果没出之前,可以去ICA继续延期短期签证。如果出结果收到拒信了,还可以继续向ICA递交申诉信,申诉期间还可以延期短期签证。这样程序走下来,你父母待到四五月份肯定没问题。^_^
新加坡目前的政策就是不让PR那么好过
自己想办法调整吧。
个案的事情是ICA自己决定的
不要把某个人的经历当成理所当然就好。
利用别人的同情心的同时透支自己的信用
有什么好处
我一个同事这么做过
说机票还没到,当然也给ica看了机票
这个要去ica现场办
至少他成功几次了
崔之
走正常程序延期短期签证,不是个例!
按ICA正常的LTVP申请和申诉程序走,完全可以多待上1~3个月(具体时间取决于ICA处理申请和申诉的效率),不需要看个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