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暴雪讲法律之八
最近匿名版上关于房产放几个人的名字的事情各种撕。
我回帖的时候已经说明了——随便撕,撕到头丝毫不影响两人的财产分配,该怎么分还是怎么分。
首先,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财产分配的前提是离婚。没离婚折腾两人各人占多少比例的财产比小孩子玩过家家还不靠谱。但是要不要离婚这并不是律师能够建议的事情,请找情感专家/咨询师。
第二,在假设要离婚的基础上,新加坡的做法是讲两人的所有婚后财产放在一起作为资产池进行分配。和哪一栋房子在谁的名下没有半毛钱关系。至于哪些财产算婚内财产我似乎以前讲过。简单重复下婚后买的房子算,婚后挣的钱算,婚后还在还贷款的房子也算,各自收的馈赠不算。其他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
第三,甚至房产如果钱是谁出的(父母,贷款,等等),出资多少比例,都有不同的说法。具体我非常不情愿铺开,铺开了讲就是法学院半个学期的一门课的量(resulting trust/advancement, Constructive Trust, Common Intention Constructive Trust等等),估计你们听了也是要吐血在地上。一个大原则,新加坡法律一定是公平的,不会偏袒任何一方。我能给大家的唯一的建议是谁付了多少钱,当时怎么商量的,当时留书面证据。Email算书面证据。
第四,在这个基础上,房产加几个人的名字其实有其他几个考量。1. ABSD,这个大家都懂的。2. 。两个人共同拥有的房产一个人不能自己卖,虽然隐匿财产在新加坡离婚其实没什么好处,不过防患于未然是可以的。3. 心理满足感(这也是匿名版发帖的初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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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一条关于谈判的建议:
老公说要加自己的名字,你问了人家为什么要加了么?不知道真实原因之前,跑到华新来吐槽其实效果非常有限。知道原因了至少知道怎么谈。有效沟通是婚姻稳定的先决条件。互相猜测,猜着猜着就容易猜到家事法庭去了。
孙婵
银行转账纪录可以打印出来一笔一笔追究的
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的,我帮人查过几年的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