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要我向HDB虚报成交价

2019-07-19 20:09
刚刚看了个马来的房子, 房子满意,价钱钱也能接受, 就是提出两个附加条件:

1.要我在签合同时隐瞒cash, 就是只写估价,cash以私下的形式给. 我估计这肯定是犯法, 所以没答应先来请教下.

2. 屋主要在卖房子的同时买房子, 就是所谓的对敲(contra). 不太清楚这个contra的程序, 根据中介电话里讲屋主要求推迟first appointment的时间, 也就是给他时间去找房子,办手续. 特来向各位请教屋主提出这样的要求过不过分, 行不行的通?

多谢.

6 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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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9 20:09

童希楠

除非房子非买这家不可,否则千万不要买
可以考古

2019-07-19 20:09

欧阳钧姣

楼上的什么意思?
是可以考虑还是肯定不能买,请说说理由。

2019-07-19 20:09

蒋茜裕

对敲可以接受,但是非要隐瞒现金,就不要买了吧。
现在这种世道,随随便便现金都要2、3万。只报估价估计肯定被查。

纸包不住火,被查到了屋主,买家,经纪都要受处罚。况且隐瞒现金,又不是减少现金,既然无利可图,就更犯不上做这种违法的事了。房子那么多,何必非买着一间不可呢?

而且新加坡公民,就算坐牢,出来了也还是新加坡公民。PR可就不一样了,做了欺骗政府的事,在新加坡混得下去吗?

三思而行啊!

2019-07-19 20:09

胥之东

你做对了
宁可不要买房子,也不要做违法的事情.你想想你给的那么多cash,没有在purchase price中反映,甘心吗?而且,他们提出这种要求的目的,本身就是法盲.

2019-07-19 20:09

杨苑

对敲(contra) 是挺普遍的,但是能避免还是避免比较好
对敲(contra) 是挺普遍,很多seller都是卖掉自己现在的房子HDB,然后再买另外一栋HDB(原因无外乎有钱了想换套更好的,或者需要钱换套小房子)。这种做法HDB的网站上也有说明,是合法的。但是能避免还是避免比较好,原因如下:

1)可能要等很长时间(正常+2个月)。他找房子的时间~1个月.如果他又找上一家要做contra的,那还得等那家找房子,如果那家又找上一家要做contra的,,,,就没完没了了(当然这是非常极端的case).
他找到房子了,你们3家一起去1st appointment,屋主可能会要求extension stay, 因为completion过后,他要装修他的新房,这又是至少1个月。现在买HDB的人有多,the earliest HDB 1st appointment date已经是26NOV之后了,6-8weeks到2nd appointment,completion,外再加2个月,如果你还要装修的话,明年春节你都住不进去。。。

2)听说过卖掉房子赖着不走的。这个很麻烦,你也不能天天下去赶他走。所以如果没办法就是看中了这种房子,extension stay一定要写明白,只能多住一个月,如果多住,就按天罚钱。和中介说好中介费一定要交房了才付,这样你可以让中介帮你催。还可以扣一部分房款先别付,等到最后一手交房,一手交钱。罚钱直接从房款扣除。这样多少可以保障你的利益。

我之前看中的一套房子,seller也是要做contra,最后在要签otp之前看中了更符合我各方面要求的,免掉了这许多麻烦。有时候你就是喜欢那套房子,也没有办法。祝你好运

2019-07-19 20:09

宇文腾

contra牵涉的两宗交易里只能有一个contra吧
http://www.erealty.com.sg/updates_Enhanced_Contra_Scheme.htm

Both transactions must involve only one contra party i.e. the seller of the existing flat who uses the resale proceeds to pay for the purchase of another resale fl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