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数年前曾经帮朋友从中国汇来50万新币开公司,几个月后再通过Citybank汇回去那50万S$当时开私人公司的目的是帮忙该武汉朋友延期PR的入境准证,自缴交公积金。当时是通过一间在jurong point地层的OCBC旁边的一间汇款公司做的。只要在她们指定的银行汇入50万,女老板看到对方传真后就会按大家之前说好的汇率往我的银行账户放...
回答于 2019-07-18 08:25
去PEB网站上看看就基本上都清楚了。给你个链接。http://app.peb.gov.sg/ppe_guidelines.aspx
回答于 2019-07-18 06:43
给清美股票,有可能是大股东用其拥有的股票去收购,可以理解。但向清美追货款就有点不对了,股东与公司应是不同的。但现在步之霸的广告留的地址都是清美的地址,可能人员公用?成本如何分摊?不太明白。
回答于 2019-07-18 06:19
根据清美年初提供的信息,步之霸是由清美大股东收购的,不是由清美收购的。但步之霸是清美客户,故收购成为关联交易,专门有EMG批准了此交易。大家可查资料。股东们都收到过EGM的资料的。
回答于 2019-07-18 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