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前警察芽笼公寓开妓院,隐瞒HIV阳性“恶意”传性病

一位新加坡前警官,将自己租住的公寓变成妓院,还当起了皮条客!他隐瞒本人HIV呈阳性的事实,威胁手下妓女和自己发生性关系!

昨天(2月13日)这位前警官在法庭认罪。

故事开始于2017年初,这位前警官在芽笼租了一间公寓,打小广告称这间公寓可以接纳一些妓女。随后就有一位妓女联系他,表示想在这里“做买卖”。

广告

结果两人碰上面,男方就放下狠话,想在这里“做买卖”先得跟他睡!他以前警察身份向女方施压,最后女方同意与他发生了性关系,男方戴套,女方不收钱。

之后,这名男子又多次想和她发生性关系,都遭到了女方拒绝。男子一个不高兴,就要求涨租,理由是女方让其他人在房子里住。最后,女方也一个不高兴,退租了!

男子随后将公寓租给了另外两位来自中国的妓女,条件一样:租房可以,要“开小灶”。然而,最狗血的是,这名男子是HIV呈阳性的!但他并没有事先告知这些和他发生性关系的妓女。

HIV呈阳性意味着这名前警官已经受到艾滋病毒感染,具有传染性,非常危险。如果不及时进行药物控制就会发展成艾滋病,导致免疫功能丧失。(其实有时HIV呈阴性也不一定是没有受到病毒感染,可能是还处于潜伏期无法被检测出来)

在2017年7月的一次警方扫荡中,其中一名妓女被抓,整件事才败露。

前警官才主动致函新加坡卫生部,声称自己可能是2003年在泰国的时候染上的HIV病毒,但是直到5年后才检查出来。

广告

没过几天,他又发邮件给卫生部,这才说出了自己HIV呈阳性的事情,表示女方可能因为自己的安全套破了而感染性病。

新加坡传染病法案规定,被检测出HIV病毒阳性的人,必须在发生性关系之前,告知对方自己病情。

这名前警官将在今年4月被宣判,他将因在公寓里开私人妓院,可能面临3年的牢狱之灾或3000新币的罚款。此外,因为主要收入来源是嫖资,又将可能面临额外的5年监禁或10000新币的罚款!

  • 发表于 2019-08-06 19:25
  • 阅读 ( 301 )
  • 分类:社会百科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程达晶

47 篇文章

作家榜 »

  1. 不在不再 243 文章
  2. 政务服务 160 文章
  3. 段宗 141 文章
  4. 互联网+留学服务 100 文章
  5. 柳炎 66 文章
  6. 寇柔庆 64 文章
  7. 支洋 64 文章
  8. 屠俊 63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