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印等46国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公约的作用与意义非同一般

2019-08-10 13:26

8月7日,46个国家在新加坡出席会议,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其中包括中国、美国、印度、韩国以及多个东盟国家。另有24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签署仪式和相关会议。

李显龙总理在活动上致辞时说,公约让在国际商业纠纷中达到调解协议的各方,在公约签署国的法庭执行协议条约。这有助推进国际贸易、商务和投资。新加坡也以公约之名为国花胡姬花命名,象征各国齐聚新加坡展开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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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调解公约》去年12月份由联合国大会通过,这项公约须至少获得三个国家签署及核准才能生效,并且仅适用于商业和解协议。

受新加坡公约约束的签署国必须执行在有关框架下达成的调解协议。连同国际仲裁协议《纽约公约》和《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在内,三项公约将形成完整的国际争议解决执行框架。

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面临瘫痪的背景下,这份公约的签署意义重大。在《新加坡调解公约》签约之后,日内瓦时间8月15日,多国将会再次提出启动WTO上诉机构成员遴选程序的提案。但可以预见的是,美国代表将如过去一样,再次提出反对。

世界银行下属ICSID(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中国籍调解员、西安交通大学校长助理单文华对记称,签署该协议有重大意义。因为调解是争端解决的一个重要方式,但是长期以来,它有一个很大的弱点,就是调解所达成的和解协议没有国际强制执行力。没有公约,它的国际承认和执行实际上就是寸步难行。有了这个公约,调解的国际执行可望得到强有力的保障:一方面,在当前单边主义盛行的情况下,这是多边主义的一个胜利;另一方面,对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也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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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主义的多边选择

虽然美国最近两年频频对主要贸易伙伴使用单边措施,但却在这份联合国框架下的协议上签字,颇显微妙。

《新加坡调解公约》显示,本公约应于第三份批准书、接受书、核准书或者加入书交存六个月后生效,即只要有三个签署方落地生效,公约即可生效,门槛并不算高。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致辞中表示,《新加坡调解公约》在诉讼、仲裁之外,进一步健全了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调解制度。众多国家签署公约,展示了国际社会对多边主义重要作用的共识。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视频中表示,《新加坡调解公约》强化了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的国际法治规则,凸显了多边主义的价值。

同为多边争端解决方式,美国支持了《新加坡调解公约》,却一直阻碍WTO的多边程序。由于八月为WTO休会期,仅有8月15日的争端解决机构(DSB)月度例会,美国对上诉机构成员遴选程序启动的反对将再次成为焦点。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教授孔庆江对记者说,便于商事争端解决及和解协议在他国的执行,这个问题上,国家之间利益一致。WTO争端解决机制适用于政府间的贸易争端,但这个公约不适用于国家之间的贸易争端,而只适用于个人(企业)之间的国际商事争端。同时,他也认可,这个选择显示了美国的实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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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中国的“一带一路”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此次签约加入,对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也不言而喻。

单文华认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展开,未来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投资签合同时,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是,可以选择将仲裁地放在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这样的国内机构,而不必要像以前那样必须放在其他国家。《新加坡调解公约》则保障了国际商事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的跨境执行问题。

来源:综合央视、新浪新闻及一财网等。免责声明:本平台仅提供信息传播,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后台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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