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积金买房条例再度调整!一起来看看吧!!
在新加坡,每位员工的公积金
会按照比例存入三个户口:
普通户头(OA)
特殊户头(SA)
以及医疗户头(MA)
公积金当中OA户头里面的钱可以用来买房子,支付房款首付,还月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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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家发展部(MND)和人力部(MOM)联合发表文告,
宣布从5月10日起调整公积金买房条例。新条例将只考虑剩余屋契是否足以让买家居住到95岁。
也就是说从今天起,只要剩余屋契足以让买家居住到95岁,将允许动用普通户头存款至估价顶限(valuation limits)。
即使剩余屋契不足以让买家居住到95岁,他们仍可动用公积金存款,但允许动用的存款额为估价顶限的一部分,具体百分比取决于买家年龄和剩余屋契。
我们先了解下之前是啥样子的,一张图给你整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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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比如说,一对夫妇分别为45岁和50岁,现在只要他们购买的屋子还剩50年屋契,
就能使用公积金至顶限,而在这之前他们只能买还剩60年屋契的屋子,才能允许动用普通户头存款至估价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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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市场上剩余屋契少的房子就会变得好卖,缓解现在大家一窝蜂地抢新组屋,旧的二手组屋无人问津的情况。
此外,领取公积金存款的条件也将调整。
过去,公积金会员只要保留基本退休存款,且剩余屋契不少于30年,一旦年满55岁,就可抵押房产来提取基本退休存款之外的多余款项。
但从今天起,年满55岁的公积金会员若想要提取基本退休存款之外的余款,还得满足多一个条件,即屋契须足以让他们居住到95岁。
大家对于这个改变怎们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