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亮绿灯 纳吉AmBank户头文件 刘特佐对话记录须呈堂

2019-08-08 12:11

(吉隆坡17日讯)高庭今日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洗黑钱案中,批准辩方律师申请,谕令国家银行经理阿末法汉,需提供国行在大马银行所充公的银行户头文件,即该银行客户经理与涉及此案人物的对话纪录,当中包括刘特佐。

阿末法汉今日在接受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盘问时,披露他曾到拉惹朱兰路的大马银行分行大厦的24楼,向名为Joanna Yu的客户经理解释有关国行派员展开的搜查行动,同时也充公了后者的电邮对话记录及黑莓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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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温德吉星随后要求控方证人,以提供上述充公文件时,遭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副检察司反对,并形容辩方此举是“撒网式”的手法以试探消息。

他强调,控方并非试图封锁相关文件,但申请索取文件必须证明与案件有关。

纳吉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随后指出,若要人在未看过文件前证明,相关文件是否有关连性,正如要求人揣测所隐藏的事情般。

他说,相关文件与此案有些关连,因为这些文件是在2015年7月6日从大马银行所充公。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随后谕令,辩方需证明上述文件与此案的相关性。

哈文德吉星因而开始引述《华尔街时报》报导和《鲸吞亿万》书籍内容,提及刘特佐与Joanna Yu之间的通讯,证明相关文件与此案有关,尤其是后者黑莓手机内的对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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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任何与纳吉银行户头有关的通讯记录,都是与此案关联,上述所充公的文件或讯息,或有上述对话。

虽然希旦峇兰随后以Joanna Yu将出庭供证,辩方届时可盘问证人为由,要求法官驳回辩方申请,惟法官最终批准辩方申请。

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说,辩方要获取国家银行在大马银行所充公的文件,即大马银行客户经理与一马发展公司(1MDB)和SRC国际公司案涉及人物的对话纪录是重要的,因为这可以证明纳吉对被汇入其户头的资金并不知情。

“这些对话记录足以证明纳吉是否涉嫌犯罪行为,到底他是受害者还是犯罪者?是否他确实有被误导。”

沙菲宜在休庭后召开记者会说,连他都没时间管理本身的户头,更何况纳吉身为时任首相,也同样没有时间管理本身的户头,并会委任信托人协助管理。

“这些对话纪录会显示,他(纳吉)到底有没有涉及此案。我们希望可以证明他没有发出指示,而指示是来自自称为纳吉受托人者。”

沙菲宜说,对话记录足以证明纳吉是否涉嫌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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