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情侣台湾弃婴案痛心进展,尸检:女婴为活婴
备受新加坡关注的情侣台湾弃婴案有了最新的进展,说最新进展,不如说痛心进展...
据《自由时报》报导,法医研究所曾将女婴的肺脏、肾脏等器官,放入塑胶水盆中观察比较,却发现肺脏被放入水盆后,竟然浮在水面上,初判女婴出生当下可能已经有独立呼吸。
初判女婴为活胎,两名涉嫌弃婴的男女恐将面临杀人罪的司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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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案情!
今年2月26日凌晨3时50分左右,一名男子被指用黑色塑料袋装着新生女婴尸体,丢进台北西门町一家烤肉店的厨余桶。
台湾警方根据线索,追查到该男子相信是一名23岁的新加坡王姓男子,他和24岁的郭姓女友在2月19日抵达台湾,并于案发当天下午4时30分离境回返新加坡。查案人员也在客房浴室排水孔找到血迹、毛发和一小块的胎盘,经脱氧核糖核酸(DNA)比对后证实与女婴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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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的遗体是在3月5日进行解剖。
不过,台湾中央通讯社报道,检方仍未收到女婴的解剖报告,女婴死因目前由法医研究所鉴定。
也就是说目前的消息还未得到最终的定论...
为求慎重,法医已经另采集肺脏等脏器切片,厘清女婴的肺脏是否曾因呼吸而扩张过。
根据台湾法律,只要出世后吸过一口气,女婴就符合法律上“人”的定义,因此涉嫌弃婴的新加坡情侣将可能面对生母杀婴罪或杀人罪的司法起诉。
现在案件仍在搜集现有事证,厘清犯罪事实,拟定调查方向。若有必要,将透过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向新加坡提出司法互助请求,请求新加坡警方协助调查。
广告新加坡警察部队目前已与台湾当局联系,正等待对方提交正式申请,以了解他们所需的协助。台湾警方则表示结果出炉后将正式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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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目前台湾与新加坡没有签订司法互助协定,所以移交犯人较为困难。
新加坡和台湾之间没有引渡条约,若证实新加坡人涉案,此案很有可能不在新加坡开审。
由于罪行是在台湾犯下,而人证、物证和专家都在那里,所以若开审,也将只能在台湾进行。
还有,由于台湾与新加坡有司法管辖权,且新加坡《刑法》第3条规定,国民的境外犯罪行为视同于境内实施,得于国内接受审判与受罚,也就是说该情侣就算逃回国也会受罚。而且,新加坡法律更加严苛,若两名嫌疑人是刻意把活着的婴孩弃尸而致死,恐怕会触犯谋杀罪,将会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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