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位网友在网上发布这么一则案例,引用如下:
我目前在新加坡租下一整套政府租屋,分组出去 自己住一间。
另一间房的一个马来人拖欠房租很久了,迟迟不给,而且有字据,手印。
但是我迟迟没有报警,因为外国学生当2房东本身也不允许。
我让房东写了一封委托书,证明我们大家都是房客,并且委托我帮助房东讨回房租。
目前我打算拿着这封委托书,还有那封欠条去报警不知道,我会不会因为2房东身份影响案件,造成对我的不利。 (余下的人生)
案例中透露出几点:1、该网友承租了整间政府组屋并分租一间。2、分租人拖欠房租。3、屋主既然写了委托书,则说明屋主知晓并认同该网友的分租行为。4、该网友持学生准证。
分析:无可否认,该网友及其屋主的行为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1、该组屋是否具备整间出租的条件。这项可通过建屋局网站查询。并且是否缴交印花税也是个疑问。
2、分租行为的主体应该是屋主本人,而非承租者即该网友。
3、该网友的私自分租行为不合建屋局条例,属非法。
4、屋主出具的委托书在法律上应是无效的。
5、屋主、该网友和分租人之间很可能没有正式的符合建屋局的租赁合约。
6、追讨欠款应是屋主的责任,但如果屋主与分租人之间没有书面协议的话,则无凭无据。
7、该网友与分租人之间可能存在的所谓字据、手印虽然是证据,但不受法律保护。
对策:报警只会给该网友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1、带着这些不受法律保护的所谓证据报警,是标准的“自投罗网”的行为。
2、赶紧通过正规的房屋经纪与屋主签订受法律保护的租赁合约,切勿因为省下几百块的中介费而承受更大的潜在风险,这是得不偿失的。
3、向分租人追讨欠款只能私下与屋主共同进行,尽力避免让警方介入,否则引火上身。
教训:新加坡是个法律国家,凡是讲究合法及证据。因此,以后应该先了解清楚法律条规才行事,过程中保留必要的书面和物质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得到法律保护。
租房、买卖房屋牵涉到复杂的条规和法律,一般人不容易了如指掌,需要专业人士协助,如正规的房产经纪,省下不该省的钱,虽暗自窃喜,但隐患无穷,切勿大意。
以上只是一家之言,网友们如有不同见解,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