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这样子的给你一个e-visa,存起来就好,可以无限打印>_<然后会有一个有效期,我当初给我老婆申请的是90天有效,就是说从approve算起,90天内入境,不然作废。如果你父母一个月以后来,现在申请没问题,基本上2天就会approve,不过如果reject了,还是自己到移民局问一下。另:e-visa过海关时,会问入境理由,然后最多给30天,如果想呆超过30天,不超过90天,可以直接e-extend,超过90天,需要本人去ica(好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