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时电器损坏由谁负责更换,房东还是房客


热水器坏了,打电话给修理工说无法修,只能买新的装上。于是跟房东商量,他说新加坡本地的规则是一个月内损害的房东负责,一个月以后的我们自己出钱买。

请问有这样的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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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答

文露唯

一切以合同为准
本地常见的租房合约,

一般来说是一个月内应由屋主负责,

一个月后租客需承担100块以内的损失,

多出来的部分由屋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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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生美

合同为准,理论上讲合同上没有写明的话房东负责
楼下|ENZYME|说的是比较常见的,还有一种是比较笼统的房东负责正常使用造成的(Normal wear and tear),房客负责人为损坏的部分。

由于合同是房东出具的,所以理论上没有写明责任的话都由房东自己负责。不过实际操作上房东由于优势明显,往往是他们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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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策

正常使用的损坏(超过合同写的金额)如用了很久的电器总有一天会坏的,应该房东负责。
只是很难讲清楚到底怎样算,看得出热水器是几年旧了吗?理你是有的,可房东同意他才会出钱买的。这个商量的过程就得看你自己了。讲理的房东或是不在意这种小钱的房东,二话不说就给换的。有的房东就是不打算出钱的,也许不得不买了,也可能退房时找各种借口扣押金。

有点疑问,为什么修理工打个电话就说无法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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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邵行 提出于 2019-07-19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