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以合同为准本地常见的租房合约,一般来说是一个月内应由屋主负责,一个月后租客需承担100块以内的损失,多出来的部分由屋主承担。
合同为准,理论上讲合同上没有写明的话房东负责楼下|ENZYME|说的是比较常见的,还有一种是比较笼统的房东负责正常使用造成的(Normal wear and tear),房客负责人为损坏的部分。由于合同是房东出具的,所以理论上没有写明责任的话都由房东自己负责。不过实际操作上房东由于优势明显,往往是他们说了算。
正常使用的损坏(超过合同写的金额)如用了很久的电器总有一天会坏的,应该房东负责。只是很难讲清楚到底怎样算,看得出热水器是几年旧了吗?理你是有的,可房东同意他才会出钱买的。这个商量的过程就得看你自己了。讲理的房东或是不在意这种小钱的房东,二话不说就给换的。有的房东就是不打算出钱的,也许不得不买了,也可能退房时找各种借口扣押金。有点疑问,为什么修理工打个电话就说无法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