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找到20年前在国大写的小说

整理电脑硬盘的时候,居然发现了这篇在大学读书时写成的小说,当时好像还凭这部小说拿了新华大专文学奖,专门跑去去NTU领奖的。
还记得那时候给我颁奖的人是梁文福。
还记得那时候正在读博士的梁哥哥很斯文,也很年轻的样子。
那么多往事,涌上心头。。。
把小说贴出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吧。。。顺便怀念一下过去整整20年的青春岁月。
 
阿秀
 
       阿秀生在1948年的福建省南安县蓬莱村,那时正是国民党和共产党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不过南安的老百姓照样过着日子,怀着一种惊恐的兴奋讨论着天下会是姓国还是姓共。
       阿秀生在农历四月初七,是陈老贵家的老二。陈老贵的女人美云在阿秀满月那天把她打扮得花团锦簇,带着四色点心和谢酒,把她抱到教书的白先生那儿索要个名字。
       白先生是个落第秀才,屡试不济后死心塌地在蓬莱村教私塾。偶尔会发发牢骚,文绉绉骂两声“世风日下,礼崩乐坏”;喝醉了也会拿着个破酒壶长吁短叹些个“冯唐易老,李广难封”,然后酸溜溜地黯然销魂,独自伤心;更多的时候是装模作样地大放些诸如“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之类的厥词。
       作为蓬莱村的教书先生,白先生最受重视的一个功能是为村里大小孩子们取名。毕竟史书读不读尚在其次,人活着没名字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白先生刚喝完谢酒,一旁早有闲人准备好了笔墨待他老人家为襁褓中的阿秀起名。这时阿秀已经过多人的传递观赏,心中自然有气,也自然没有给白先生好脸色看。白先生醉眼朦胧中看去,首先看到阿秀光秃秃的脑瓜顶上稀稀落落亭亭玉立地点缀着几根小黄毛,心想手到,操笔在红纸上写下一个遒劲有力的“秃”字,写完觉得不妙,将来一位待字闺中的大姑娘芳名一个“秃”字,实在太失体统。于是白先生就势妙笔一转,硬生生将一个“秃”字改成了“秀”字,此举力挽狂澜,保住了阿秀的一生名节,白先生也不自禁得意,顺笔加了个“莲”字,从此阿秀一生的名号就被圈定了。
       阿秀的芳名定了,陈老贵也觉得完成了一件大事,因为没有名字的人就不能算人,换句话说,自阿秀有了名字,才算真正托生到了陈家。
       陈老贵安下心来,开始为将来打算。他听说共产党要分田分地,共产共妻,而且有田地的人家弄不好还会杀头,这样不仅是自家的三十亩地和老婆都保不住,连自己的性命都成问题。
       于是陈老贵决定带着儿子顺祥去石叻坡投奔远房堂哥陈作民,将三十亩地和房产留给老婆去对付。再他看来,老婆女儿都在其次,儿子是陈家的根。他对自己女人说,我先带顺祥去那边立住脚,然后再接你们过去。
       女人自然是没什么主意的,只是抱着顺祥哭了一晚,然后收拾好行李把老公和儿子送走。
 
       这些都是阿秀后来听她妈讲的,她那时只知道吃奶,什么也不知道。
       陈老贵带儿子下南洋后不久,共产党就打败了国民党。然后蓬莱村就开进了工作队,进行土改。陈老贵家的三十亩地使他家成了富农,但毕竟孤儿寡母的,也没太为难他家,只是把地悉数分掉了算数。
       大约又过了一年,一直没有音信的陈老贵突然从南洋来了封信,说自己现在已经立住了脚,要女人带着阿秀也一起来。
       好在那时出国还算容易,折腾了一阵时间,美云终于带着三岁的阿秀坐上了开往新加坡的客船。
       应该说,那次坐船才是阿秀记忆的开始,她记得天灰蒙蒙的,海也是灰蒙蒙的,仿佛世界一切都是这样无边无际的灰色,带着一种虚幻的可怖。真实的只有这艘不大的船,在茫茫的灰色中却渺小得可怜。船上所有人的脸都是灰黄的菜色,但所有人的眼睛里都有一道掩藏着的贼亮贼亮的光,在这样渺茫无望的旅程里,所有的搭客仿佛就是靠这道光支撑着,但是阿秀也弄不懂那是怎么回事。
             
       也不知过了多少天,船终于到了。但是所有的搭客不能直接上岸,要被送到新加坡岸外的一个小岛上。所有人乱轰轰的,阿秀母女俩就混在里面,虽然糊涂也跟着大流。到底为什么去岛上,没人告诉她们,她们也不知道。不过希里糊涂过了一个月,所有人又搭上了一种小船上了新加坡岛。
       阿秀见到了父亲陈老贵,但是她不认识,也不敢叫爹,只是死死抓着美云的衣角不放。陈老贵装模作样地摸摸阿秀的头,阿秀吓得直往后躲,陈老贵失去了兴趣,只骂了一句就不再理她了。
       陈老贵来新加坡后混的不错,远房堂哥陈作民在小坡开了家当店,让他在店里帮忙,开始是打打杂,后来觉得他人挺活络机灵,又是沾着亲戚,到底比外人可靠,就一点一点把他往上提,现在陈老贵已经是店里的财副了,在火城租下一套还算体面房子,算是正式安家落户。
       阿秀刚到新加坡的时候,什么都怕,每天都死跟着美云。顺祥已经十二岁了,对这个妹妹根本没放在眼里,陈老贵有时也给阿秀买个点心什么的,可是阿秀就是不敢接,后来陈老贵自己也烦了,也懒得去搭理她。
       那段日子阿秀过得很糊涂,她到现在都说不清那时候她都干了什么,好象只是坐在家门口看外头。美云嘱咐她不准出门,她就坐在门口。门口是条一丈来宽的巷子,隔着巷子是排黑灰的矮墙,墙上贴着一些脏兮兮的广告,其中有一张新贴上去的还算整洁,上面是一个穿旗袍的女人侧坐在床上,很妩媚地回头笑,手里夹着一根香烟。阿秀并不是很明白香烟是怎么回事,但这个香烟广告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就整天看那个穿旗袍的女人,从头到脚细细看,但隔着一条巷子,有些细节不能够看得很清楚,阿秀又不敢越过巷子去看个究竟,只好凭着自己的胡乱想象填补那些缺漏。
      
阿秀的童年就这样过去了,后来虽然也能怯生生地管陈老贵叫爹,可是总有几分生份,顺祥还是照例不大理睬她。陈老贵想想女儿再怎么样也是要嫁出去的,索性不管不问,只叮嘱美云把她看管好, 别惹出事来就行。
美云也觉得阿秀性子太软,成天闷声不响的,长大了说不得要吃亏,于是每天睡觉前总要拉着阿秀讲上一会子话。其实也没什么好讲的,无非就是南安老家有多少多少亩地,哪块田硬朗,种稻子一准是好收成,哪块田贫,种什么都不行,却偏偏能长番薯。家里祖传下有多少房子,自家分到的是朝南的三进房,屋里都置着些什么摆设……
美云一边讲给阿秀听,一边也是自己解闷,没指望阿秀能听懂。阿秀每天也就一声不吭地坐在床边听,不说爱听,也不说不爱听。老贵现在手头有了点钱,便不安分了,隔三差五在外头过夜,美云只当不知道,心里酸起来就劝自己,谁让自己是女人家呢?
 
转眼几年就过去了,阿秀到了上学的年龄。这时的阿秀已经开始长出个样子:她的脸是清澈的白且瘦,仿佛青花的薄瓷,头发有稚黄转成亮黑色,扎着两条细细的辫子,身子瘦条条的,手和腿都细小伶仃,只是一双眼睛还大而亮,偶尔顾盼间还有几份惹人怜爱的样子。
依着老贵的话,女孩家去读书就是他妈的赔钱。美云嘴上不说,心里明白,自己这辈子就是吃了没读过书的苦,只能靠着男人过日子,阿秀不能再走这条路。
也不知道美云跟老贵灌了什么汤,老贵居然答应让阿秀去读小学。那时石叻坡的华校分成两派,一派是向着共产党的,挂着五星红旗;另一派是向着国民党的,挂着青天白日满地红。老贵在人前谈起共产党一口一个“共匪”,咬牙切齿地向党国表忠心。这次自然也不例外,把阿秀送进了牛顿附近的育众小学。
 
直到今天阿秀也没弄明白上学是怎么回事,唯一的印象是整天坐在教室里,规规矩矩大气也不敢出一下,也不敢跟同学讲话,而从那时开始,阿秀发现自己一念书就脑瓜子疼。
事实上阿秀并没能在学校待多久,陈老贵的猝死结束了她一生中唯一的一段学生生涯。
那是个八月的傍晚,美云照例又把阿秀拉到床边向她唠叨家乡故里的种种情形,正说着,突然天上一个滚雷,紧接着热带特有的阵雨就倾盆浇下。美云的话一下子被雷声打断了,她有些惊恐地向窗外望了望,见外面没晾着什么衣服,也就安下心来。她转过脸,正要对阿秀继续讲下去,但又一时忘了话题,嘴张了张却什么也没说出来。
就在这时,阿秀突然问:“妈,你说老家的房子很大?”
美云有几分惊愕,从不主动开口的阿秀居然自己问起老家的情形。美云在潜意识里感受到了一点与往日不同的东西,但是她又不能明确感知这样的不同究竟是什么,这样的感觉让她感受到一种莫名中的不安。
这时只听“咣”地一声,掩着的屋门突然被撞开了。母女俩吃惊下向门口望去,只见门口的雨地里水淋淋地站着一个人。美云认得他是当店伙计阿成,阿成头发乱如鸡窝,双眼通红,面部表情因惊恐而显得几分滑稽。
阿成大口喘着气,用一种极嘶哑生涩的声音一字一句道:“不,不好了,贵叔——他,他出事了!”
阿秀突然感到母亲仿佛要一下子跌倒下去,她百忙之中抱住美云的腿。
      
一九五六年八月十七日晚,小坡顺达当店财副陈老贵,以五十岁高龄酒后奋起雄风嫖妓,终于心有余而力不足,暴毙在惹兰勿杀的妓院里。
       陈老贵的死是一个很寻常的老花花公子纵欲身亡的故事,成为当地酒馆茶肆一时的饭后谈资。这对于陈老贵当然是没什么意义的了,但是对于阿秀的一生却是一个重大的转折点。
       阿秀被换上了一身黑色的衣裤,她看着许多的人在忙碌,他们的脸色沉郁严肃,目光中却有着一份掩藏不住的兴奋;而自己的母亲瘫坐在堂屋的一张草席上,几个中年妇女围在她身边唉声叹气地劝着。
       “你还站着?!”身后一声怒叱。
       阿秀不知所措地转回身,她看到了顺祥,顺祥的身上也穿着黑色,他的眼睛是血红色的,仿佛有什么东西在他眼中燃烧。
       阿秀惊恐而茫然,呆立在当地。
       “啪!”顺祥一个耳光打在阿秀的脸上。
       阿秀只觉脑袋“嗡”地一下,脸火辣辣地痛,眼前的人和物突然扭曲成一片混乱的变形,一种嘈杂而古怪的声音在耳朵深处异常清晰地轰响。
这一瞬,八岁的阿秀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她意识到某种可怕的,不可逆转的改变发生了。
       那一天是一九五六年八月十七日。
 
 
 
       ×          ×          ×  
 
 
 
       一九九七年三月六日,礼拜天,晴。
我在国大R HALL五号楼底层的宿舍里看书,忽然莫名地感觉有些口渴,便拿起口杯出门到楼拐角处的饮水器接水,接满水后我就捧着杯子向自己房间里走,这个时候,我突然看见了阿秀。
       五号楼前是一块小草坪,草坪上有一张长桌。那天太阳很好,草坪角上的几排晒衣绳上挂满了花花绿绿的T恤牛仔,随风翩然。阿秀懒洋洋地坐在长桌上,盘着腿,上身后倾,双手撑在桌面上,眯着眼睛晒太阳,一副很惬意的样子。她的脸色是一种淡的咖啡色,深或浅的皱纹在她圆胖的脸上像一张清晰的网(这也许是因为她眯着眼更加深了这一效果),头发已经花白了,却毫无光泽,被风吹得乱糟糟的,像干枯的草。她外面穿着一件肥大的白底蓝格的长衣,(白色是我个人的猜测),上面因各种污浊而显出一种特别的灰色。长裤倒是本就是灰色的,隐约可见几块粗糙的补丁。
       阿秀看见了我,很亲热地对我扬手笑,说:“嗨!”
       我也应承着笑笑,说:“嗨!”
       阿秀眨眨眼,问:“你是住在这里的?”
       我说:“是。”在学校里我一般只听到别人讲英文,突然听到中文我感到一些高兴,也对阿秀产生了一些好感。
       阿秀咧开嘴笑,坐直身子,问:“你是中国人?”
       我挺不愿意地回答说是,因为我自以为开始改头换面入乡随俗,但还是一下就被人家看出了来历。
       阿秀得意地说:“我也是中国人。”
       这句话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我开始对她有了一点兴趣,我问她是哪里人,她就告诉我是福建的哪里哪里,然后问我哪里来的,我就老实告诉她是浙江的哪里,但是她的地理知识不能很明白浙江在哪里,我只好改口说是离上海不远的地方。
       我们的谈话就是这样开始的,都是一些无聊的话题,比如说我姓什么叫什么,来新加坡有多久了之类。
       谈话持续了五分多钟以后,我快要厌倦了,阿秀忽然对我说:“能不能给我借一把梳子用,我好几天没梳头了,头发都臭臭了。”
       我犹豫了一秒钟,考虑到我们刚才的谈话还算融洽,就决定借给她用一下,我走回房间,想起她说头发好几天没梳而且臭,就捡了把最小最旧的梳子给她。
       阿秀接过那把小且旧的梳子,还是很高兴。她开始梳她的头发,但是由于很久没有洗的缘故,她的头发粘成了一片一片的,她就很用力地用梳子破开一片片的头发,就像劈柴一样。
       我想这是我在新加坡看到的最脏的头发了,于是我不好意思再看她,四下里随便望,才看到长桌边放着一只挺大个脏兮兮的手提布袋,里面乱七八糟地塞满了毛巾、方便面、肥皂等生活用品和一些衣服。
       就在这时,从草坪另一面传来一些怒气冲冲的话,讲的是马来话,我听不懂。抬眼一看,一个管我们这里治安的马来老头正大踏步向这里走来。这老头穿一身整洁的制服,雪白的胡子配着黑漆漆的面孔好象雕像一般威严,腰里神气地别着根警棍,步子也迈得坚定有力。
       显然老头是冲着阿秀来的,阿秀却显得从容不迫,她一手捞起地下的手提袋,另一手握着梳子用力破开一片头发,还游刃有余地扭过头用流利的马来话朝那老头对骂。
       老头还没走近,阿秀已经破开了头发片,一边连珠似地骂着马来话,一边挎着脏兮兮的手提袋走了,百忙之中还不忘把梳子还给我,笑着说声谢谢。
       老头走到我近前,阿秀已经走远了,老头盯了我一眼,我心想,你这老家伙看什么看!于是我向老头翻翻眼,径直回房间去了。老头也没说什么。
       这是我第一次认识阿秀。
      
       夜深了,阿秀挎着手提袋,悄悄走上国大工程系三号楼的第六层。她伸了个懒腰,揉揉眼睛看天。
月被云遮着,只是一团模糊的光,而天空是一种神秘的棕红色,象是情人节的玫瑰或伤口结成的血痂。远处是海,黑汪汪的一片,海的对面是一片黑乎乎的岛,岛上最显眼的是一根高耸的烟囱,笔直地喷出很高的金红色的火焰,在夜空中显出很愤怒的样子。
阿秀并不知道那儿是炼油厂,在她看来,那就好象一支大蜡烛。她看得十分有趣,那大蜡烛又让她想起了观音庙里的大红烛,也是这么高这么大,不过火没有这么旺,这样想着,她不自禁地双手合十,在心里念了几句南无观世音菩萨。
       然后阿秀就溜进楼拐角的厕所内,她小心翼翼地,生怕被保安发现。在厕所里,阿秀从袋里翻出毛巾肥皂,就着洗手盆痛痛快快地洗了个脸。洗完脸阿秀觉得很轻松,她对着墙壁上那块很大的镜子看。在镜子里她看到一个胖乎乎的老女人,头发乱七八糟的,鼻梁侧面还带着一点肥皂沫,正对着自己挤眉弄眼。阿秀觉得很可笑,于是镜子里的老女人就咧开嘴傻笑,阿秀觉得很好玩,虽然她也知道那个镜子里的人就是自己。
       最后阿秀溜出厕所,她把第六层的教室一间一间地找过去,终于找到一间没有锁门的教室。阿秀摸进教室,没敢开灯,熟门熟路地摸到空调,打开。一阵清凉的风迎面吹来,阿秀感到很满意。
然后她就找了个空地躺下,用手提袋当枕头。空调机轻微的“嗡嗡”声好象催眠歌一样,没到五分钟,阿秀就甜甜地睡着了。
 
       我第二次见到阿秀是在一个下午,我在房间里做TUTORIAL,听见我的房门被敲得当当响,有人在外面长一声短一声地叫着“姜南,姜南”。
       我过去开了门,看见阿秀垮着布袋子很神气地立在我的门口。今天阿秀还是穿着上次的那套衣服,只是干净了不少,大概是洗过了。阿秀精神很好,她告诉我她刚刚找到一份工,在牛顿的小贩中心给一家鸡饭摊子帮忙。然后阿秀把手中的一只塑料袋递给我,袋里是几个橙子,她说送给我。
       我推辞了一下,还是收下了。她坦言告诉我,这些橙子是她从超级市场扔掉的水果中捡来的,那些超级市场的水果都是一箱一箱的,只要有一点坏了,就整箱扔掉,她就专门在这些扔掉的水果中捡好的来吃。
       我看了看袋里橙子,确实看上去还新鲜,就感谢阿秀捡了橙子还送给我。阿秀很得意,说这种事她常干,还问我要不要一同去捡。
       我想我们这些穷学生吃吃捡来的水果是不妨事的——只要还新鲜,但自己亲自去捡未免有失体统,就笑着不答。
       由于阿秀给我送了水果,我不好意思不把她请进房间来坐坐——好在她今天看上去还算干净。
       阿秀坐下来,我就打听她的情况,因为她这样的新加坡人我很少见。
       阿秀告诉我,她生在福建南安,两岁多来的新加坡,后来老爸老妈都死了。我问,那你现在住在哪里?阿秀从怀里掏出个塑料面的身份证给我看,上面写着她是永久居民,住在大巴窑某处。她说,那是她哥哥家,她老爸老妈死后她就住在她哥哥家。然后她又告诉我,她嫂子是个狐狸精,处处算计她,所以她就跑出来自己过。
       我问,你什么时候离开你哥哥家的?
       她搔搔脑袋说,好象是一九八十一年,还是八十二年。
       我就问,那你平时住在哪里?
       她说,有时睡在教室里,有时在讲堂里,有时……不一定啦,反正大多是在学校里啦,嘿嘿,学校里好,有冷气的呀。
       我又问,那你平时作什么工作呢?
       她突然笑起来,告诉我,她有时去小贩中心帮忙,有时替别人卖卖东西,有时去哪里扫地清洁,反正没个一定,但她在哪里都会遇到小人作对,所以她的工作总作不长。
       我对这个自由职业者产生了兴趣,就问,那你的孩子呢?
       她又笑了,笑得眉飞色舞,说,我没结过婚,没有孩子的。
       虽然年轻人现在不结婚的很多,但是像阿秀这个年龄还无家无业的却是少见,我一时竟不知说什么了。
       阿秀突然问我,你到过南安吗?
       我说,我没去过。
    (一个帖子贴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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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回答

谢悦心

续贴
阿秀摇摇头,一脸很惋惜的样子。然后她就得意洋洋地向我讲她在南安的老家,讲家里有多么多么大的房子,有多少多少的田地,哪一块地能种稻子,哪一块地能种番薯,稻子多么地好,番薯多么地甜,讲得眉飞色舞口沫四溅,仿佛那儿是天堂似的。
我对她老家并不是很感兴趣,口中“啊,啊”地敷衍着,心里想着该用什么方法把这老太婆请走。
总算阿秀对自己老家也说的不太清楚,无非就是稻子番薯的翻来掉去地讲,讲到自己都不是很明白了。最后她总结地讲了一句:“我得回南安去。”
我还没想到请她走的方法,只是敷衍说:“回去看看也好。”
可是她说:“我要回去住,不再回来了。”
这句话是真正令我吃惊的,而且她喋喋不休的叙述也使我厌烦,我立刻说:“你别胡思乱想,现在多少中国人想来新加坡还来不了呢!你还想回去?”
阿秀说,她就是要回去,她已经计划这件事很久了,等攒够钱就回去。
我突然想到,开导她只会拖延着她继续在我这儿呆下去,所以我立刻顺着她的话说,是啊,有钱了回家去还是不错的。
阿秀很得意,又讲了几遍稻子番薯,以至我都懒得再应付她,眯着眼看对面墙上贴着的女明星照片。
最后引起我注意的是她忽然对我说:“嗳,姜南,你能不能借我十块钱?”
这句话把我的意识从女明星那里拉了回来。
她继续解释说,她每天要去牛顿的小贩中心做工,可是现在身上没钱买车卡,而自己一个星期后才能拿到工钱,所以她现在想向我借钱。
我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在快速对比着我们之间几个橙子的交情和十块钱的分量,显然后者大得多,但问题是由于我的敷衍了事和姑息迁就,现在房间内形成一种致命的融洽气氛,这很难让我一口回绝她。
于是我决定采取折中的办法。
我走到书桌前翻腾了半天抽屉,终于翻出了一张皱巴巴的五块钱钞票——我平时常把一些零碎的小票塞在抽屉里,关键时刻却有意想不到的妙用
然后我一脸真诚和惋惜地告诉她,真不巧,手头没有整钱了,只找到五块。
她笑着接过钱,连声说谢谢,并说好一个礼拜后还我。
她的笑容让我对这五块钱很没有信心,我只好上升到民族大义上来劝慰她,也劝慰自己:“没关系,都是中国人嘛。”
她立刻告辞了,在她走出去的时候,我怀疑很可能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她了。

阿秀坐在午夜的最后一班巴士上,连连打着哈欠。今天实在是够累的,那个卖鸡饭的老板倒还算客气,可那个老板娘实在是个小鬼,动不动就挑毛病。阿秀不自主地又想起了自己的嫂子——也就是顺祥的老婆。呸!那个狐狸精!阿秀又想起了老爸、老妈,唉,自从老爸、老妈去世,自己就和顺祥一起做工挣钱。顺祥对她总是横眉立目的,那时自己才十岁,就得提着个破铁桶到路上去捡猪粪,捡满一桶才赚两毛钱。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个破铁桶仿佛还在眼前晃似的——
想到这儿,阿秀开始有点可怜自己了。她一抬眼,看见自己的脸映在对面的车窗上。那张脸在明暗的光中浮动着,轻飘飘地不着边际。夜的街道就在自己的脸后面流动着,一座座闪烁着霓虹的光,飞也似的溜走。阿秀似乎记得以前这里不是这样,应该是那样呢?——她自己也说不清,她只是觉得这个世界变了,变了很多,但是这样的变化却和她一点关系也没有;那么多日子就像路边的灯光,一溜就过去了,她什么也得不到。
车突然停了,前面是红灯,阿秀看见无数辆大小的汽车停在周围,车尾喷着红色的刺目的光,整个夜的黑色里,只有这样的红光讪笑着。
阿秀有点害怕了,她闭上了眼睛,然后她就看到了蓬莱村的老家,那么大的房子,那么多的田地,还有金色的稻子和粉色的番薯,那么远却是那么实在,伸手就抓得到,不像自己身边的世界,一切好像是虚幻的……
想着老家,阿秀的心静下来,车再开动的时候,她已经睡着了,嘴角还留着笑容。

第三次见到阿秀是在十来天以后,这时我对五块钱已经不作指望了,我费了不少力气说服自己这是无关紧要的,只当是生病吃药吃掉了。就在我快要说服自己不去想阿秀的时候,阿秀却自己出现了。
我刚刚放学回来,走到宿舍前就看到阿秀坐在那张长桌上,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样子。不过这次阿秀没有在晒太阳,因为她一看到我就挥着手向我打招呼,好象专门在那里等我。
我小心翼翼地走上去,还没打定主意如果她不还钱要不要翻脸。阿秀却先对我说:我找了你好几天啦。然后从怀里掏出三张皱巴巴的钞票,两张两元的,一张一元的。
我接过钱,一时却不知说什么。阿秀向我解释说因为老板迟发了工钱,所以没能按时还我。
我说,没关系的。也许是我觉得气氛有些尴尬,就打趣说,你现在的工作怎么样,攒够了回家的钱嘛。
阿秀摇了摇头,略带几分气愤地说,那个女的是个小鬼,是个狐狸精,我不在那里做了。
我一时摸不到头脑,细问了几句才知道那女的是老板娘,而阿秀在前天就被卖鸡饭的老板辞掉了。
我开始注意到阿秀的衣着又恢复了第一次见她时的污浊,神色中好象也有些憔悴。
我说,那你打算怎么办?
阿秀很直截了当地回答我,找份工,攒够了钱再回老家。
然后她又开始讲稻子和番薯了。
我其实不想听她讲,但不知怎的,我觉得这时候她很需要有人听她讲,于是我就站在那里听。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也许与我曾怀疑她不会还我的钱有关,我甚至有一点点惭愧的感觉。
那是黄昏的时候,夕阳投下一束束金粉的光,衬着薄薄的云,有一种很浪漫的感觉。住在R HALL 里的一对对穿着体面的恋人手挽着手走到草坪上来散步,看上去就好象画里的人物。
只是这些画里的人物,似乎都没有看到我和阿秀,有的即使看到一眼,也觉不会看第二眼。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阿秀,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大约半个月以后,我放学回来在门缝里发现一张纸条。在一张罐头商标纸的背面,用圆珠笔歪歪扭扭地写着:

姜南:
我要去加东那边做工,不回来了。
祝你进步。

陈秀莲

这是我关于阿秀最后的消息,几个月后,我也搬出了国大,就再也没有了阿秀的任何消息。
有时候,我会莫名地想起阿秀说她要回老家的事,想到这里,我就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在新加坡扎住根!
但这样想过之后,我又有点希望阿秀能够真的攒够钱,回到有着稻子和番薯的老家去。
为什么这样想,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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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光

看了第一个贴发表一下意见
楼主已开始介绍阿秀的那一段写得很好,吸引我读下去了。但是后面来到现代的部分已开始有点调整不过来,忽然从第三人称变成第一人称,出现了一个“我”。

然后就是一些逻辑问题:
1.50年代的新加坡学校真的有分工产党和国民党?二战以后貌似只分英校和华校吧……
2.阿秀说自己是永久居民也不太可能啊……建国以后留在新加坡的都给了公民的
3.在阿秀下南洋的时候,那时候好像新加坡叫星洲多一点,新加坡这个称呼还不普遍
4.20年前的国大教室闯入流浪汉这样的事情也不太现实

另外就是,我也到过90年代末的国大,现在arts和engineering那一代20年来都没有什么改变的。engine食堂的卖水档和酿豆腐一直都在,我最喜欢那里的奶茶了,现在都经常跑去买一杯。然后arts食堂以前有好多好吃的。首先是菜饭,然后是现炸现卖的西餐,最爱的就是一个老头开的砂煲饭,一锅香喷喷的砂煲鸡配上一碗米饭,实在太爽了。可惜现在这些摊位都不再了,新的摊位水准很差,美味都成了童年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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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瑾

文学创作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小说是允许虚构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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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光

看完了
前面和后面完全像两个人写的
前面很深入地介绍了阿秀,后面就烂尾了,楼主并没有深入去分析为什么阿秀每份工作都作不久,然后阿秀和她嫂嫂的关系也直得写一写

另外问一下,这个阿秀是完全虚构的还是改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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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毅

赞这句:我就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在新加坡扎住根!
但作者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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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世河

沙发。看完了第一帖。
手动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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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兰晓

文笔真好,赞一个~~话说
一块钱的纸币长什么样子=..=

唐兄现在在国内,说不定能碰到阿秀再来个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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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丽爱

把青粉时代在贴一遍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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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雅

二十年前的小说
赞一个。
二十年前学生时代能写出这样的
小说棒棒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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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悦心

呵呵,谢谢,回答一些问题
1.50年代的新加坡学校真的有分工产党和国民党?二战以后貌似只分英校和华校吧……
说明一下,抗战期间的新加坡华校基本是向中国效忠的,广大华校生普遍视中国为祖国,所以才有了南侨机工回国支援抗战的事迹。
50年代新中国建立后,新加坡华校在效忠问题上出现分歧,陈嘉庚在考察了大陆后,支持华侨中学升起了五星红旗。而同时期的一些华校,如中正中学,则保持升青天白日旗向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效忠。
这一些资料是得到了新加坡当地老华校生确认过的。

2.阿秀说自己是永久居民也不太可能啊……建国以后留在新加坡的都给了公民的

阿秀确有其人,不过不叫陈秀莲,她当时所持的的确是蓝色的PR IC

3.在阿秀下南洋的时候,那时候好像新加坡叫星洲多一点,新加坡这个称呼还不普遍
星洲的说法比较文雅,福建民间更多称为石叻坡。

4.20年前的国大教室闯入流浪汉这样的事情也不太现实

这个是真实的情况。
国大的教室很多是不锁门的,我读书时就随便跑去工程系的哪个空教室里做作业。阿秀自己亲口给我说,她有时候就躲在教室里睡觉,当然遇到保安会赶她的——文章中和马来保安的对骂情景也是我亲眼所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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