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贴
阿秀摇摇头,一脸很惋惜的样子。然后她就得意洋洋地向我讲她在南安的老家,讲家里有多么多么大的房子,有多少多少的田地,哪一块地能种稻子,哪一块地能种番薯,稻子多么地好,番薯多么地甜,讲得眉飞色舞口沫四溅,仿佛那儿是天堂似的。
我对她老家并不是很感兴趣,口中“啊,啊”地敷衍着,心里想着该用什么方法把这老太婆请走。
总算阿秀对自己老家也说的不太清楚,无非就是稻子番薯的翻来掉去地讲,讲到自己都不是很明白了。最后她总结地讲了一句:“我得回南安去。”
我还没想到请她走的方法,只是敷衍说:“回去看看也好。”
可是她说:“我要回去住,不再回来了。”
这句话是真正令我吃惊的,而且她喋喋不休的叙述也使我厌烦,我立刻说:“你别胡思乱想,现在多少中国人想来新加坡还来不了呢!你还想回去?”
阿秀说,她就是要回去,她已经计划这件事很久了,等攒够钱就回去。
我突然想到,开导她只会拖延着她继续在我这儿呆下去,所以我立刻顺着她的话说,是啊,有钱了回家去还是不错的。
阿秀很得意,又讲了几遍稻子番薯,以至我都懒得再应付她,眯着眼看对面墙上贴着的女明星照片。
最后引起我注意的是她忽然对我说:“嗳,姜南,你能不能借我十块钱?”
这句话把我的意识从女明星那里拉了回来。
她继续解释说,她每天要去牛顿的小贩中心做工,可是现在身上没钱买车卡,而自己一个星期后才能拿到工钱,所以她现在想向我借钱。
我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在快速对比着我们之间几个橙子的交情和十块钱的分量,显然后者大得多,但问题是由于我的敷衍了事和姑息迁就,现在房间内形成一种致命的融洽气氛,这很难让我一口回绝她。
于是我决定采取折中的办法。
我走到书桌前翻腾了半天抽屉,终于翻出了一张皱巴巴的五块钱钞票——我平时常把一些零碎的小票塞在抽屉里,关键时刻却有意想不到的妙用
然后我一脸真诚和惋惜地告诉她,真不巧,手头没有整钱了,只找到五块。
她笑着接过钱,连声说谢谢,并说好一个礼拜后还我。
她的笑容让我对这五块钱很没有信心,我只好上升到民族大义上来劝慰她,也劝慰自己:“没关系,都是中国人嘛。”
她立刻告辞了,在她走出去的时候,我怀疑很可能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她了。
阿秀坐在午夜的最后一班巴士上,连连打着哈欠。今天实在是够累的,那个卖鸡饭的老板倒还算客气,可那个老板娘实在是个小鬼,动不动就挑毛病。阿秀不自主地又想起了自己的嫂子——也就是顺祥的老婆。呸!那个狐狸精!阿秀又想起了老爸、老妈,唉,自从老爸、老妈去世,自己就和顺祥一起做工挣钱。顺祥对她总是横眉立目的,那时自己才十岁,就得提着个破铁桶到路上去捡猪粪,捡满一桶才赚两毛钱。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个破铁桶仿佛还在眼前晃似的——
想到这儿,阿秀开始有点可怜自己了。她一抬眼,看见自己的脸映在对面的车窗上。那张脸在明暗的光中浮动着,轻飘飘地不着边际。夜的街道就在自己的脸后面流动着,一座座闪烁着霓虹的光,飞也似的溜走。阿秀似乎记得以前这里不是这样,应该是那样呢?——她自己也说不清,她只是觉得这个世界变了,变了很多,但是这样的变化却和她一点关系也没有;那么多日子就像路边的灯光,一溜就过去了,她什么也得不到。
车突然停了,前面是红灯,阿秀看见无数辆大小的汽车停在周围,车尾喷着红色的刺目的光,整个夜的黑色里,只有这样的红光讪笑着。
阿秀有点害怕了,她闭上了眼睛,然后她就看到了蓬莱村的老家,那么大的房子,那么多的田地,还有金色的稻子和粉色的番薯,那么远却是那么实在,伸手就抓得到,不像自己身边的世界,一切好像是虚幻的……
想着老家,阿秀的心静下来,车再开动的时候,她已经睡着了,嘴角还留着笑容。
第三次见到阿秀是在十来天以后,这时我对五块钱已经不作指望了,我费了不少力气说服自己这是无关紧要的,只当是生病吃药吃掉了。就在我快要说服自己不去想阿秀的时候,阿秀却自己出现了。
我刚刚放学回来,走到宿舍前就看到阿秀坐在那张长桌上,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样子。不过这次阿秀没有在晒太阳,因为她一看到我就挥着手向我打招呼,好象专门在那里等我。
我小心翼翼地走上去,还没打定主意如果她不还钱要不要翻脸。阿秀却先对我说:我找了你好几天啦。然后从怀里掏出三张皱巴巴的钞票,两张两元的,一张一元的。
我接过钱,一时却不知说什么。阿秀向我解释说因为老板迟发了工钱,所以没能按时还我。
我说,没关系的。也许是我觉得气氛有些尴尬,就打趣说,你现在的工作怎么样,攒够了回家的钱嘛。
阿秀摇了摇头,略带几分气愤地说,那个女的是个小鬼,是个狐狸精,我不在那里做了。
我一时摸不到头脑,细问了几句才知道那女的是老板娘,而阿秀在前天就被卖鸡饭的老板辞掉了。
我开始注意到阿秀的衣着又恢复了第一次见她时的污浊,神色中好象也有些憔悴。
我说,那你打算怎么办?
阿秀很直截了当地回答我,找份工,攒够了钱再回老家。
然后她又开始讲稻子和番薯了。
我其实不想听她讲,但不知怎的,我觉得这时候她很需要有人听她讲,于是我就站在那里听。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也许与我曾怀疑她不会还我的钱有关,我甚至有一点点惭愧的感觉。
那是黄昏的时候,夕阳投下一束束金粉的光,衬着薄薄的云,有一种很浪漫的感觉。住在R HALL 里的一对对穿着体面的恋人手挽着手走到草坪上来散步,看上去就好象画里的人物。
只是这些画里的人物,似乎都没有看到我和阿秀,有的即使看到一眼,也觉不会看第二眼。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阿秀,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大约半个月以后,我放学回来在门缝里发现一张纸条。在一张罐头商标纸的背面,用圆珠笔歪歪扭扭地写着:
姜南:
我要去加东那边做工,不回来了。
祝你进步。
陈秀莲
这是我关于阿秀最后的消息,几个月后,我也搬出了国大,就再也没有了阿秀的任何消息。
有时候,我会莫名地想起阿秀说她要回老家的事,想到这里,我就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在新加坡扎住根!
但这样想过之后,我又有点希望阿秀能够真的攒够钱,回到有着稻子和番薯的老家去。
为什么这样想,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