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救急!!1

现在在新加坡留学,在外面租房,当时是和同学5个一起合租房子,租的是一套签约是1年,但是我不是担保人。但是因为个人原因要搬出来,于是和他们商量,当时他们同意了,他们还住在那里,但是大家也有点闹僵。而且我给房东说了原因,房东说只要担保人在就行,不会追究我,但是曾经合住的人叫我赔钱给他们,而且关系现在可以说很差。我想问这个是否合理,请知道新加坡租房事情的同志给点意见,我是要赔偿么?赔偿的话是怎么算的?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3 个回答

荣叶胜

THE LAW OF CONTRACT
8.8.8 In the absence of a lawful excuse, a breach of contract has two significant effects.
Contract Damages and Right to Elect to Discharge for Breach

http://www.singaporelaw.sg/content/ContractLaw.html#section8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乔朋

最简单的办法是找一个人来抵补你的空缺,如该人所付房租略低于你,那你就补上差价吧
出门在外,凡事要多多协商解决.实在不得已,才寻求法律途径.
但是你的区区小事貌似很难上法庭的.

:)
:)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仇心

崇拜中~~
对新加坡的法律已经特别了解了。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 0 关注
  • 0 收藏,761 浏览
  • 夏侯淑朗 提出于 2019-07-19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