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有暴力倾向,可否申请人身保护令?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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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历年来的家暴统计数字, 新加坡的家暴受害者逐年增加,而其中近七成为婚姻,离婚或同居暴力。生活的压力, 除了让人心惶惶之外,也助长了家庭暴力的发生。而在家庭暴力的案件中,加害者以丈夫及同居男友居多。在此要提醒所有男女,家暴绝对是一种犯罪行为。面对亲密爱人施暴,建议大家不要委曲求全或姑息纵容,而是要勇于站出来争取和保护自己的权益。

由于法令的倡导,现在许多的家暴受害人,都已经懂得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来保护自己。但如果施暴的对象并非家人或夫妻,而是男女朋友关系,也可申请保护令吗?

目前的新加坡法律,只规范了几庭成员间的暴力行为,所谓家庭成员,不包括现有或曾经有男女关系者。这也就是说情侣不适用家暴法的保护规定。如果您的男友有对您施暴,您是无法在新加坡申请人身保护令的。

但这并不表示受害者就无法通过法律保护自己,施暴者就可以逍遥法外。根据新加坡对暴力行为“零容忍”的原则,受害者还是可以根据暴力行为的轻重,对施暴者提起伤害罪,重伤罪等刑事告诉,让施暴者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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