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一个前同事两年前拿了我ic复印件, 又造了一张假工资单,和假签名, 申请了4张信用卡, 然后都刷到暴(每张都是5,6千的). 因为他用的假地址,所以我没收到过那些付款的信件,直到去年几家银行都发了律师信到我公司,我才知道这件事, 那时这个同事已经因为其他诈骗行为被判入狱.
后来跟那些银行解释, 其中一家银行(各一张)后来不追究我了. 还剩OCBC的三张(OCBC真慷慨,申请成功后还附加一张easi credit,和一张best denki卡)一直阴魂不散的追我要钱, 今年6月份(应该是要做Q2 financial report了)时,又发了一封律师信, 说是不还钱就要告我了.
我是感觉太冤了,本来钱不是我花的 浪费那么多时间entertain他们,把一件事跟无数人解释了无数遍,最后还是一样. 如果真的告我,我准备跟他干到底了.感觉银行也有很大责任, 起码他申请了7家银行,只有两家批准了.
谁有认识好的律师可以介绍一下吗?或者谁有这方面的知识可以指点一下,如果告起来的话,胜算如何? 证物方面只有一张假工资单,当年他用胶水贴我的名字到他的工资单上, 去年公司告他时已经交给警察局了. 还有我做过一张police report, 说明该同事持有我的ic复印件, 但是是在事发后做的.
顺便提一下,那个同事去年已经坐牢了,而且出来应该也是破产,没有偿还能力,这可能也是为什么银行叮着我不放的原因吧.
顺便诚心提醒一下即将开始工作的同学, 新加坡也是有坏人的, 还有不要把IC或复印件随便给人.当年入世尚浅,不知道会有这样坏的人, 结果一失手成两年恨. 大家要引以为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