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关于买2手组屋问题

屋主要求多住两月,第一个月免费,如果住第二个月补偿我1800块,中介写了这些条款,但不在建屋局正式合同,这对买主有保障吗,万一房东不走或者不给钱如何。建屋局会不会说我违反条例

有人遇见这种情况吗 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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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答

郭祥倩

当时我是让原房主多住了一个月,免费
但是写清了从哪一号到哪一号。然后到期以后原房主还想拖,我说按市场价收取房租,人家就撤了。但是留了一堆破烂到不能用的家具给我,我让对方的经纪和我的经纪搬去丢了。

原则上,让对方多住一个月是不受建屋局保护的,但是当时我的想法是他们实在到时候不愿意搬我就喊我的装修公司来装修。当时快年关了,我觉得有商有量多住一个月已经够不错了,我们自己还在租房付房租呢,而且当时和租房的房东也通知我们要搬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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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菊

这个其实双方都没保障的
因为HDB有MOP的问题,所以在收到屋子后是不可以出租的。这就是为什么私宅可以连租约出售,HDB不可以。正式合同里也没法写。因为这件事不合法,理论上无法执行。

你很坏的话,收到屋子就可以叫警察赶人。你守承诺的话,在免费期完之前叫他们先交钱,他们不肯的话,你就说会叫警察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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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宗舒

多谢回复
好像很少有房东要多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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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舒宗舒 提出于 2019-07-18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