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作业了:中篇纪实-一份合同引发的麻烦(一)甜蜜邂逅

作业都due了两个星期了,对不住广大支持我的观众了:)主要是后来又出了些岔子,所以我得等事情都弄清楚了才交作业。

不多说了,上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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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说大也不大。几千块钱的事儿,最后也没闹到法庭。写下来,不过是给各位讲讲我的这段经历。大家全当个乐儿,如果以后在哪位求职过程中,能给您提个醒儿,那就更好了。

还是得从头开始。

(一)甜蜜邂逅

六月初,我收到Recruit Express的电话,说有一个big financial institute有一个IT Analyst的职位,问我是否有兴趣。在电话中,他们不肯透露公司的名称,坚持说如果我有兴趣,要先到Recruit Express跟他们会面。

我于是去了他们的office。只说了我要见Xxx,他们就给了一份form,说是standard form,填了再说。那份form里面是关于个人住址阿,working experience之类的东西,最后有一段declaration, 就是说如果接受了他们介绍的job,并且在90天之内辞职的话,要赔0.8个月的薪水。这样的类似的Declaration其实大部分job agency都有。这个declaration算是合理的,于是我签了。

之后我见到了一个agent,她跟我介绍了这份工作。这是GIC的contract IT analyst。当时她说GIC把他们的HR outsource了,所以Recruit Express代他们做所有的administration工作。但是Interview也好,工作的direct supervisor也好,都是GIC的人,跟直接在GIC工作差别不大。

我之前没有做过contract,以前我公司对contract staff也很好,除了没有bonus,其他待遇都是一样的,薪水还略高。所以当时对contract job并没有抗拒。后来就去GIC面试,过了几天,他们通知我可以offer。我心里还很意外,不太相信只要一轮面试就可以offer。

这时候听说了一个朋友Z拿过类似的offer,于是跟她咨询。她当时告诉我,这种contract跟GIC自己的contract是有很大差别的。基本上GIC的人还是把你当外人,做很多support的工作。大部分人做完1年后都不会renew了,还有很多1年也做不完的。并且她告诉我,转perm的机会接近于零。她做满1年就不再做了。

我当时还有一份perm工作的offer,薪水比较高,欧洲公司。但是那公司名气远不如GIC,office当然也不如capital tower的气派。我想contract就contract吧,一年后再找工作,有了GIC的working experience应该也是挺管用的。

Offer letter的statements再次印证了Z的话。这份offer是跟Recruit Express签的,里面称GIC为他们的client,而我是被Recruit Express派到client那边工作的。很多条款也让人不太舒服,例如不管是有意无意造成了GIC的损失,都要赔偿。还有我们的门卡晚上8点之后和周末都不可以进去,也就是说想加班都没得加。保险之类给得更是非常basic,没什么benefit。

另外一条比较奇怪的,也是后来引起争执的,就是如果在6个月之内辞职,就要赔1个月的薪水(包括employer的CPF)给Recruit Express,作为对GIC工作interruption的赔偿。一般来说,如果是perm的工作,头几个月辞职,不要说赔钱,notice period都会比较短,因为大家合不来么,早点散伙对双方都好。当时RE的解释是说,因为这是contract,GIC希望我能做完,所以加了这样一条。

但是,还是GIC的牌子吸引了我,我哆哆嗦嗦的签上了名字。过了几天就正儿八经的爬起了Capital T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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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回答

尚厚

中篇纪实-一份合同引发的麻烦(二)红杏出墙
幸好有了Z给我的预防针,我对工作环境还没有太意外。虽然有些不满意的地方,但是凡事都是有得有失。这份工作最好的地方就是不用加班,6点下班,做些support,还有几个简单的project,没什么压力。比起我以前的工作,性价比好多了。不过GIC的确是把我们这些contractor当外人,他们什么活动我们都没得参加,连gym都不给用!

如果不是8月的一个电话,我也许就这么过下去了。至少短期内还不想再找工作。可是那个电话,仿佛一粒石子被丢进平静的湖中,在湖面上掀起阵阵涟漪。。。(这个比喻俗吧)

是另外一个agent打来的电话,告诉我一个hedge fund需要一个analyst,是否有兴趣。我的简历是很早很早以前发给他们的,谁知道他们怎么挖出来的。

不过因为对GIC这份工作也不是百分之百满意,所以我觉得no harm去试一下。反正那间公司也很近,中午吃饭时间过去一下就好了。

在新的公司面试的时候,对方免不了的问:为什么你在GIC这样的公司才干了一个多月就要再找 工作了呢?我实话实说:简历是我拿GIC offer之前就投的,不是骑着驴找马。另外GIC的工作是contract的,我做很多support,并不是很感兴趣。我最终还是要找一份perm做的。我也老实告诉人家,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要赔一个月的薪水。

这里说句题外话,虽然面试的时候要尽量表现自己,但是诚实永远是最重要的原则。后来我知道,新公司有一个在GIC工作了10年的trader,他很清楚GIC对contractor的待遇。所以老板问他的意见的时候,他说他理解我为什么要离开GIC。这并不代表个人能力,因为在contractor这个职位上没什么太大发挥。他的话对我拿到offer起了很大作用。如果我在面试的时候掩饰在GIC做contract,也许会弄巧成拙,被人认为不诚实,好高鹜远。

接着跑题,跟新加坡这边面试完了,他们要跟我约个时间与纽约office 电话interview。结果约了好几次,不是我不行,就是对方生病,拖了快一个星期好不容易才接上头。完了之后我感觉还可以,可是等了10天没有消息,心想是不是没戏了,肯定是offer别人了。估计我是个backup,别人不要的offer才能到我。可是转机永远出现在绝望之处。有一天他们打电话给我说offer了,这么晚联系我是因为前天他们才interview了最后一个candidate。估计也是跟我一样,约了n次才跟组织说上话。

后来双方讨论了一下offer的具体事宜。我觉得这工作还不错,心想就算他们不帮忙赔钱我也认了,自己赔算了。好在美国人很爽快,痛痛快快答应了帮我赔偿那1个月的违约金。签offer之前,我又把跟Recruit Express的合同仔细看了一遍,里面提到了6个月内辞职的赔偿问题,再无其它。这个时候我已经把那3个月辞职的什么clause忘了。主要是因为手里只有合同,没有那份agreement的copy。

辞职当天倒还算顺利。GIC这边的人,和Recruit Express那个直接跟我联系的agent都挺理解的。我告诉他们我有了一个offer,我比较感兴趣,career path也比较好,他们就说理解理解,all the best。当时agent说你要赔1个月薪水的哦,我说我知道的。那天觉得事情出奇的顺利,所以特别高兴,准备利用最后一个月,在GIC好好替下任把椅子暖一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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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厚

一份合同引发的麻烦(三)麻烦来了
过了几天,Recruit Express电话告诉我,invoice好了,总数是xxxx,请你7天之内把支票寄过来。我一听就奇怪了,问他们怎么这么多钱啊,不是一个月么?他们就把开头那个clause搬出来了。我怎么也想不起来,问了其他几个contractor他们也不记得有这么回事儿,后来Recruit Express把那份form scan了过来,我才想起来。

回家仔细看看了合同,觉得不能这么赔他们,太夸张了。干了3个月让我赔接近2个月薪水,我又不是杨白劳。于是到处想辙,把那个clause看了n遍,觉得上面没日期,没witness,就想就这个跟他们争。就惨就是自己的签名白纸黑字在上面,真后悔当时没随便画个圈,现在就可以赖帐了。

我打电话问Z,之前的contractor有没有类似case。Z知道了,直说后悔当时没有坚决阻止我拿这个offer。我说这到没什么好后悔的,其实GIC这段经验也是挺好的。现在不爽的是这个突然冒出来的0.8个月。Z强烈支持我跟他们fight,给了我很大的信心。她说,从现在开始,不要跟Recruit Express电话联系,一切用email。另外,去MOM网站看看,有没有supportive的条例。

我去MOM网站瞧了瞧,发现自己薪水太高,不被employment act保护。但是里面说,关于contract的disputation,可以去civil council解决。再去civil council的网站看,我这个几千块的case,只能去small claims tribunals。

既然牵扯到council阿,law啊,我想还是找个有经验的人问问最好。如果能找到法律支持,我就理直气壮了。把认识的人从脑子里翻了一遍,找到了一个人。这人不是别人,是我新的工作的agent, M。想去找他的原因有几个:这件事情是跟我的leaving previous employer有关的,他作为agent,也算是分内。第二就是他个人给我的印象还不错。整个过程中,他很helpful。连我辞职的措辞也给过我一些建议。我已经是有病乱投医,于是给他打了个电话。我在电话里给他说了一下事情的经过,他说凭他的感觉应该是不用赔。然后他让我把contract给他看一下,再做定夺。在以下文中,我把工作合同称为contract,把开头那份包含0.8个月的clause的合约称为agreement。

第二天我把contract给了M,他又拿去给他们的firm lawyer看了一下。Lawyer的确是经验丰富,马上指出了里面的loop hole。我的standing point就是,contract在agreement之后,并且都是我跟Recruit Express签的。既然两份合同中都cover了关于辞职的内容,那么最后的那份有效。换句话说,如果我的contract是跟GIC直接签的,那么我就要赔GIC 1个月,Recruit Express 0.8个月。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后面的合同需要加一句“之前之条例无效/有效”这样的话。而我的合同中不知道有意无意没有明确说明,所以Recruit Express拿它来做文章。


我是8月18号辞职的,而发薪日是28号。我当时算了一下,估计Rec. Ex不敢扣我的CPF那部分,那么到我走那天,我能拿到手的薪水,8月份的,加上9月半个月的,一共1.2个月,基本上就跟contract里面规定的1个月加employer CPF差不多。这样从总数上,我基本上secure了,他们不能靠拖住我的薪水抵债,最差的结果就是谁也不给谁钱,不了了之。但是我当然还是想把事情弄清楚,我可不希望以后家门口被人泼红漆 :)

过了几天,我把这件事情给新的公司的老板讲了。我本来不期望新公司帮我赔钱,但是那边的老板说,虽然他很unhappy,但是他认为这算是我的leaving cost,所以他们会帮我还。我感动的鼻涕泡都出来了,我信誓旦旦的说:谁也不用赔,我会跟RE斗争到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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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厚

一份合同引发的麻烦(四)无兵之战
有了M做军师,我先等了几天按兵不动,直到8月的工资发了。RE那边也着急了,打过来问我的支票好了没。我在电话中告诉他们,我consult了律师,我不需要付额外的0.8个月。那边还以为我忙着筹钱,谁知道搬出来个律师说不给钱了,一下子有点懵。缓过劲来问我为什么啊,我说我现在不会在电话中告诉你,等我的email吧。

M告诉我,先不要告诉她们我的Fighting Point。要争取让他们先说话,然后我来找漏洞。听了他的话,我第一封email写得非常简单。内容为:根据合同,如果6个月内辞职的话,我将赔偿1个月薪水,S$xxxx。但是invoice的数额与我的预计不同,请解释。

RE马上就将电话打了回来。说他们那边负责GIC事情的人会来GIC跟我面谈。我说面谈可以,请你们回我的email。他说面谈后再回,我说不回就没什么好谈的。如果面谈,我要我GIC的老板当witness。

那边说,咱俩的事儿,就别让你老板搀和了。你如果需要witness,就找个你的朋友的吧。

我说这不行,我找个不相干的人搀和进来更没意思。你等等吧,我问一下我律师朋友给你答复。

后来我写了第二封email,内容为:整个事情事实并不复杂,完全可以在email中讲清楚,不用麻烦你们来见我了。如果你们那么真诚要看看我,也行,你说我听,我不会make any statement,更不会跟你们argue。你说完了,我仍然要求black and white的解释。

他们看了之后,想了一天,决定不来找我了。回了email,说明了他们的观点。跟电话里说的差不多,就是1个月是赔GIC的,0.8个月是赔RE的。在email里面,他们特别强调,那一个月的他们只是collect for GIC,自己并没有拿钱。

看到这里,印证了M的预测,我也知道他们也清楚自己的loop hole在哪里了。RE也有自己的firm lawyer,这种简单case,lawyer一只眼就看得清清楚楚。RE这是在试探我,如果我的fighting point是第一份合约没日期之类的,他们就可以转移话题了。

当晚,我用一碗面条作为交换,让我的全陪PA男秘书帮我起草一份email。毕竟啊,人家在以政治斗争惨烈为名的日本公司摸爬滚打了三年,写这种字里藏刀的email比我有经验多了。

秘书不负众望,fact, argument, conclusion,有理有据,字字玑珠,让我读得如沐春风,如雷贯耳,如来佛祖。。。我们义正言辞的指出:我的合同是跟你RE签的,你要赔GIC多少钱,是你的事儿,跟我没关系。既然agreement和contract里面都规定了辞职的赔偿问题,而且都是我跟你RE签的,那么后签的contract最终有效。我就知道我要赔你一个月的钱。你同意,就快点来个invoice咱们把账清了,不同意,咱们就去Small Claims Tribunals吧。

我视死如归的按了”Sent”键,爱咋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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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厚

一份合同引发的麻烦(五)节外生枝
Email寄出之后我还是颇有点不安的。心里作了两手准备。如果RE答应好办,如果不答应,还真要打官司啊,好麻烦啊。。。

过了两天,9月1号,是个星期五,RE终于回了信。第一段细数我的不仁不义,这么好的工作也不珍惜,干俩月就跑,好像RE跟GIC良好的合作关系就因为我拉到了。我心说,找工作就跟介绍对象一样。我跟人家date了两次觉得不合适,早点说清楚最好,你这个match maker跑来跟我哭有什么用。

第二段切入正题:我们不跟你argue了,请你签发一个xxx(1个月)的支票,快点寄给我们,因为要在你last day之前兑现。

哈哈哈哈,我发自内心地笑了。赶快告诉M还有其他几个contractor,”I won, I won!”。谢谢所有人的大力支持,谢谢我的爸爸妈妈,我的蓝瓶油,我的fans,还有很多不认识的朋友。。。

之后我回email,请他们取消之前的invoice,并且isseu一个新的,注明新的数额。我会在看到invoice之后寄出支票的。他们的reply 就俩字儿:Ok。

过了个开心的周末,星期一我收到了他们的invoice。我倒是也不着急,星期三才拿出支票本来。结果仔细一看,嘿,有问题。那个invoice的日期是8月22号的,也就是跟最初那张invoice一样。而下面注明:如果7日之内不还,要还1个月1%的利息。至于description,写的是charge for breach of contract。

如果一开始他们就给我这么个invoice,只要数额对头,我也不会在这些细节上计较。但是有了前面那些经验,我知道RE那边的负责的人也是个兵不厌诈的主儿,不得不留点心眼。

我的担心是,在他们的email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他们放弃了那0.8个月的赔偿。如果我还了这1个月,明天他们又发另外一张0.8个月的invoice,而我还有9月半个月工资在他们手里,我就前功尽弃了。还有一招阴的,就是再加上利息,虽然不多,但是太不合理,因为我收到invoice已经是9月4号了,早就过了8月22号之后7天。

又问了一下M的意见。他说,我不能接受这张invoice。首先是日期不对,另外description也不对。在合同中,并没有说不允许辞职。我辞职是根据合同给了一个月notice+1个月赔偿的,所以并没有breach。M建议我让他们再给一张invoice,放description:final charge for termination of job according to contract.

我根据M的建议又写了一封email过去,结果1分钟之后就收到reply,说她on leave了,要下个星期一才回office。不是跟我玩土遁吧。我打过去给另外一个agent,也是参与到这个case里来的,她说她做不了主,还是要等主要负责人回来。

本来想hold我的支票的,后来也是挺想快点结束这件事情,我就自己做了个决定。我自己算了一下自己的daily pay,得出了9月应该拿到的薪水,然后用我应该赔的1个月减去我的薪水,开了一张数额为s的支票。我想,怎么着就是它了,我给了RE这张支票,我们就谁也不欠谁的了。9月的薪水我也不拿了,当然CPF还是要的。只要我在net position上面永远处于positive,就没什么好怕的。而且我已经有了1个月的invoice,用它就可以跟新的公司claim了。

我写了email给RE,仔细说明了我怎么怎么算出了s这个数。如果RE对这个数字有异议,我们可以最后来个final check解决。做完这些就是星期五了。星期一RE的负责人holiday归来,看到我的email一定又不爽了一下,不过她还是客气的回答,她们同意我用自己的薪水offset一下,不过根据他们的算法,我的9月的薪水比我算的还多50块钱,也就是说,我还将在9月的payroll收到50块钱。

看来关于invoice的顾虑,是我多虑了。不过在这种微妙的关系中,小心一点还是好些。总之应该算是尘埃落定,而且我平白无故还多了50块钱,哈哈,可以吃大餐庆祝了。

可是,各位观众,如果你跟我一样,以为事情就此结束,那我们还开心得太早。星期二,9月12号,我又收到了最不想听到的电话。RE打过来,说我的支票上有个spelling error,所以我要亲自过去更正并且签名。我真不是有意make什么error的!我本来说请他们把支票撕了,我马上寄一张新的。但是9月15号就是我last day了,RE也怕新的支票收到,大概已经是星期四了,如果再有什么差错,过了9月15他们就找不着我了。后来我看也是没什么办法,还是得自己跑一趟啊。于是我硬着头皮,下班之后跑去orchard,来到那间熟悉的办公室。上次我来这里,就是签了这份引发了无数麻烦的合同的时候啊。。。

一路上我就想着跟agent见面的情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他们会:1。关门放狗。2。羞辱我一番。3。强迫我在一百万的支票上签字。。。可惜我的全陪PA去印度出差了,不然还可以跟我一起去,给我壮壮胆。

事实可能让大家失望了,我到了那里,见到不是负责人的那个跑腿的agent。她拿来支票,我改了(我把five 拼成 fife了:(),签好名,跟她微笑bye bye,她还说了thanks。前后就是3分钟的事儿。

然后趁着高兴,在orchard转了一会儿,回家还跟朋友去看了”The devil wears Prada”,心中的大石头才算真正放下。

剩下的几天,给M买了个礼物以表谢意,跟所有关心这件事的人做了交代。9月14号,跟GIC的同事吃了午饭,我也买了巧克力跟大家依依惜别了一番。望着窗外的无敌海景,还颇有些留恋。9月15号我拿了最后一天假,休息一个长周末之后就要去新公司上班了。

我的故事讲完了。这次辞职,正儿八经折腾了一个月。写下来纪念一番,也给大家图一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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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尚厚 提出于 2019-07-18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