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买了二手车,跟车商之间起了纠纷,9月份去小额法庭,10月份法庭判对方要支付我们1千多新币,结果钱到现在也没有要到。申请过一次WSS,结果法院说对方公司在ACRA注册的地址没人回应。好吧,我再去ACRA查了一次新的地址,准备这次去他家找人,结果在公寓门口告知对方几乎不在家,而且也有其他人来为财务纠纷找过。无语了。
更无语的是,这个车商现在还在网上卖二手车。我找朋友去问了问,车商网上留下的办公地址在kallang一带,但是看车需要到大巴窑去看车。
看来这新加坡的规矩就是给那些守规矩的人指定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