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为害十年、下架完事大吉:又一个三鹿奶粉?


广为人知的减肥药“曲美”黯然离场。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叫停曲美等15种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药。

10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叫停曲美等15种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药。生产曲美的重庆太极集团日前回应,将不再生产曲美减肥胶囊,但是保留“曲美”品牌。因为自认为“符合国家标准”,因此对消费者并无赔偿计划。
“曲美之后,宛如新生,重现美丽本色”,这是曲美曾经的广告语,但现在看来,主要成分为西布曲明的“曲美”减肥药所能带给使用者的,恐怕是一份被扭曲的美丽。这份一直都在摧残美丽的减肥产品,凭借其成功的广告营销手段曾经畅销中国近十年。据说,这次曲美的下架,是其生产厂家重庆太极集团“抢先一步”的主动作为,“当时并未接到国家药监部门强制下架的通知”。积极的态度或许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但这并不是能够把自己摘干净的全部理由。何况,“符合国家标准”的自我感觉已经成为“对消费者并无赔偿计划”的底气。这样的底气从何而来?
由始至终,从西布曲明在国外被确认对人体有害,到曲美生产厂家的所谓“主动下架”,再到国家药监局正式叫停包括曲美在内的15种含西布曲明的减肥药,并且“温馨提示”消费者用药“请遵医嘱”……整个看似流畅、无懈可击的过程,是不是缺了点什么?作为药监主管部门所应该负责的行政相对人群体,作为生产厂家所必须负责的消费者群体,居然没有听到一声道歉。仿佛这所有的罪错,都只能归咎于消费者自己的不慎和轻信,仿佛监管部门和商家的免责都是那么无可厚非。
“符合国家标准”不应该也不能够成为商家的天然免责条款。既然产品对人体有害,不管它符合了什么样的标准,那都只能说明标准本身出了问题。已经有法律界人士向媒体表示,只要消费者能够证明产品对其产生了损害后果,或者带来隐患威胁,厂商就应当承当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西布曲明对人体有害,或者可能有害,绝非刚刚发生的故事,也不能被划到不可抗力的法定免责范畴。该成分的药效,从被投入使用伊始就一直伴随着质疑的声音,通过简单的网络检索便可以发现,至少在几年前就不断有媒体报道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药物对人体有副作用。公众可以因为网络时代对信息的海量吞吐而忽略,但作为利益攸关的生产厂家是没有理由不知情的。企业不能因为“尚无死亡病例”就如释重负,心跳过速、持续性体温升高、频繁的失眠,头痛头晕甚至精神恍惚,消费者所承受的苦痛,不能被漠视,必须要给一个说法。
有起码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不能总是一副趋利避害的尊容。曾经凭着“曲美”获得丰厚利润的太极集团,在产品出了问题之后,怎一个“主动下架”了得?道歉甚至赔偿,都不应该算是对企业的什么苛求。何况,直到2008 年5月份,曲美才局部性地开始告别“OTC运作模式”,得益于2008年奥运会对兴奋剂药物的严管,曲美才在京沪等地被要求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也就是说,在曲美热销十年的大部分时间里,这一有严重副作用、需要医生处方才能销售的药品,被铺天盖地的广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监管以及明知副作用严重却按下不表的商家搞得好像保健品一样,在大江南北的药店肆意行销。
也是直到产品出现问题之后,公众才终于“被知情”,国家有关部门原来从2008年就开始关注到西布曲明等减肥产品的安全性问题,并于2010年8月发布过西布曲明的安全性信息。但这一长达两年的过程,是否给予了消费者足够醒目的告知,充分尊重和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尚不得而知。副作用如此明显的减肥产品,是否存在其毒副作用被刻意弱化的情况?形同虚设的监管是否也难辞其咎?有舆论注意到,曲美获得生产经营许可的2000年,恰好是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主政的第三年。郑筱萸案发后的这几年时间,被爆出的药品审批、注册及医疗器械等诸多问题已经不少,是否有必要启动对这一时间段所审批产品的系统复查,亟待认真的考虑和评估。
不能坐视“符合国家标准”成为涉事企业逃避企业责任的借口,这应当内化为社会共识。十年,人们追逐美丽的梦想被“曲美”等含西布曲明的减肥药肆意摧残;十年,原本属于处方药的“曲美”们是那么容易地在药店被购买。谁该为这样的乱象负责? 马红漫:曲美,又一个三鹿奶粉?
广为人知的减肥药“曲美”黯然离场。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叫停曲美等15种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药。
曲美的下架可谓姗姗来迟。西布曲明对人体有害的断言早已有之,而含有这种成分的减肥药曲美却长期占据国内减肥市场大半份额。直至近期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 (FDA)再度公布西布曲明的危害,国内才正式发出叫停之声。就此而言,国内针对食品药品的监管工作十分滞后。主管部门当切实从广大民众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监管痼疾,并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预警机制。
由于消费者知识、信息水平的不对称,再加上爱美的急迫心情,消费者往往会盲目购买相关产品。重疗效、轻价格的需求市场特征,让商家们纷纷有的放矢地规划营销策略:在商品宣传中夸大宣传疗效、规避药品实际成分、打出“全天然”等不实旗号等,误导了和欺骗了客户。这其中,“曲美”以其铺天盖地式的强大广告宣传攻势,迅速占据市场份额,成为了减肥药市场的旗舰品牌。尤其是生产厂商太极集团在全国50家大型医院的内分泌科投入重金研究疗效之后,更是强化了曲美在消费者心中的信任度,并使其成为了公司的盈利先锋。
遗憾的是,在高调减肥宣传的背后,曲美究竟能带给消费者什么,这一实质性问题却被市场各方忽略了。作为含有西布曲明的曲美,其实是一种处方药,应当在医生的指导下有针对性、有选择地服用,否则极有可能导致精神异常等严重后果。然而,广告宣传却误导消费者将曲美视为一种在药店出售的保健品。商家在追求盈利的同时忽视了社会责任,是减肥药市场混乱的根本症结,而弱化的监管体制则成为其中的催化剂。早在2008年底,美国FDA就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警告美国消费者不要购买含有西布曲明等有害物质的28种减肥药,在相关名单中来自中国的曲美等减肥药就占到19种。但当年海外市场的严打行动似乎并未波及到国内,曲美广告仍然活跃于各媒体之上。今年10月中旬,美国FDA再度宣布西布曲明可能提高潜在的心血管及中风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而且,社会舆论对曲美的宣传内容及疗效也多有诟病,国内主管部门的叫停之举才缓缓而至。
事实上,曲美下架事件恰恰是国内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滞后的典例,与此前三聚氰胺事件的爆发轨迹十分类似。2007年年初,美国在对其国内4000多起猫、狗等宠物中毒死亡事件进行调查之后,初步认为是宠物食品中含有的三聚氰胺,进口源头是两家中国企业。至此,国内厂家添加三聚氰胺提高产品蛋白质监测含量的“潜规则”就已经被曝光。遗憾的是,国内监管部门却并没有进一步的查处与追究之举。一直等到第二年9月记者简光洲披露三鹿奶粉因含有三聚氰胺而危及儿童生命之后,舆论压力才倒逼监管部门重拳查验。其间,又有多少儿童的身体健康因为监管干预落后而被伤害呢?
需要提及的是,当下曲美与三鹿奶粉虽然远离市场,但相关安全问题却并未随之彻底消弭。这种在海外曝光、社会舆论口诛笔伐之后亦步亦趋式的监管,难以对不法商家形成有效的事前威慑。毕竟被海外连带的食药安全问题带有相当大的偶然性,这完全迥异于内生的食药质量监管,在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下商家难免侥幸心理。所以,国内亟待建立一套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机制,以弥补中国现行监管体制的漏洞,让各种危机食品药品安全的不法之举灭迹于事前。相关预警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细分市场安全指引,并根据新发现问题对其做出完善;强化对质量问题聚集产品的抽检工作,畅通有序举报途径,构建全民监督氛围;建立严格的惩罚制度,针对监督工作不力的主管人员与不法企业的知情领导建立相应的追责体系;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将抽查问题多发食品药品种类及时公之于众,限制相关产品不实广告宣传。
滞后的监管虽然能让曲美下架,但却无法彻底修正食药市场乱象。应当看到的是,质量监管工作需要更为积极主动,才是对民众健康负责的必有态度。对此,尽早建立产品质量事前监督体系,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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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云博

再次证明,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也没有“健康”的减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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