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定义见早报
http://www.zaobao.com.sg/zopinions/opinions/story20170806-784958
新加坡宪法针对《总统选举法令》的第19B修正条文,已清楚将马来人定义为“不论是否是马来族,任何觉得自己是马来社群一员,也普遍被马来人社群认可是其中一分子的人士”,也就是说是否拥有马来血统并不是关键。这个以族群接受度来衡量种族代表性的做法,也同样延伸到华族、印族及其他少数族群参选人。
必须是马来人才行
引用早报的一段话:
随着来临总统选举首次启动保留机制,只允许马来人参选,大家突然对种族身份变得异常敏感,所有潜在候选人的背景也瞬间受到坊间的严密检视。哈莉玛的父亲被揭露是印族回教徒后,她到底能不能算是马来人引起了议论。同一时候,有意参选的波旁海事公司亚太区执行主席法立(Farid Khan),也被发现身份证上注明为巴基斯坦裔,母亲是华巫混血儿。另一名可能人选、第二房地产集团创办人兼总裁沙里马里肯(Mohd Salleh Marican)也有一半的印族血统,用马来语受访时又被批评不够流利。两人的参选资格同样受到一些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