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current)
问答
文章
话题
登录
注册
若买家同意 今后组屋卖方可在交易后三个月交房
政策
联合早报
现金
(联合早报网讯)建屋发展局针对买卖转售组屋的政策进行小调整,在新的政策下,办完组屋出售手续的屋主,在买方的同意下,可继续暂时住在已售出的组屋长达三个月。
国家发展部长许文远星期二在他的博文中公布这个消息。但他写道:“这是买卖双方可在私下商讨并达成的协议,但必须连同转售申请书一起呈交给建屋局。换句话说,如果买家同意这样的要求,建屋局也不会反对。”
部长说,之前的规定是卖方在手续完成后就必须立刻搬出组屋,结果一些因为装修问题或是现金周转问题而还未能立刻迁入新居的屋主就遇到困难。
---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默认排序
时间排序
0 个回答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问题,
登录
或者
注册
关注
0
关注
收藏
0
收藏,
268
浏览
霍烁
提出于 2019-07-18 20:17
相似问题
借人气共享:五个小窍门:22岁量入为出,32岁不用发愁<z>
0 回答
机会: 国际能源总署警告 5年内全球闹油荒 (2007-07-11 9:15 am)
0 回答
请问有无现成的个人账户管理程序?
0 回答
近日回去狮城网理财版支持一下新上任版主,发现那边有网友中到enbloc大奖了。。。
1 回答
我_泡面_生活
0 回答
尚穆根反驳徐顺全“移民政策过于宽松”论
0 回答
×
发送私信
发给: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