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星期天(2月1日)开始,驾车者如果一边驾车,一边手握并使用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产品,都将违反交通条例。
根据记者的观察,许多驾车者虽然没有明目张胆地拿起手机使用,但不少却还是把手机放在大腿上,或放在驾驶盘上偷偷使用。
去年通过的公路交通(修正)法案,将从今年2月起,全面禁止驾车者边驾车边使用移动通讯产品。
目前的法令规定,车辆开动时,驾车者不可手握手机与他人沟通,如通电话或发短信。
新修正法案把上网、看视频、查看电邮、拍照、玩游戏和看电子书等,也纳入违例行为。法案也扩大对通讯器材的定义,除了手机,驾车者也不能手握并使用任何移动通讯产品,包括平板电脑。
记者在新桥路路段观察一个小时发现,近20人驾车时把手机或iPad放在左腿上,但他们的手并没有接触通讯器材,但是,另有10多人的手机放在大腿上时,手仍然握着手机,还有三人把手机放在驾驶盘上使用,两人用手握着手机通话。
根据记者观察,那些用手握着手机,或把手机放在大腿上的驾车者,10人明显在打字,相信是在传信息,一人在滑动屏幕,相信是在浏览页面,还有三人虽然使用耳机通话,但却握着手机。
不愿透露名字的王姓女子说,把手机放在大腿上,当听到短信等提示声时,就可以拿起手机,查看信息,这会比放在托架上方便得多。“放在大腿上,车外的人看不到,必要时就把手机推到座位旁的置物箱。”
陈启杰(43岁,销售人员)已在车内装置托架放手机,但偶尔仍会拿起手机查收电邮或短信,“把手机放在托架上不容易发信息,我尽量在红灯或塞车时,车子没有行驶的状态下才拿手机。”
警方罚单居高不下 根据新法案,只要三种情况同时发生,即车辆在行驶当中,驾车者手持移动通信设备,并且在使用该设备,如玩电子游戏、看电子书、看电邮和文件,或通过GPS查看路线,就属违例。
然而,驾车者只要把手机放在托架上,而不是握在手里,仍能使用手机查看路线图。
AXA安盛保险集团去年对458名私家车司机展开安全驾驶行为的调查,有近四成受访者承认,他们在驾车时没用免提装置接听来电,而是一手握手机,一手开车。25%驾车人士承认,驾车时经常查看手机或平板电脑。
受访者认为,最危险的三种行为包括酒后驾车、驾车时发短信、经常查看手机和平板电脑的更新消息。
数据显示,警方向边驾车边用手机的违例者发出的罚单,过去三年呈上升趋势,去年上半年违例人数仍居高不下,共有1761人接获罚单,比前年同期多出61人。前年全年的违例者共有3572人,2012年有2938人,2011年则有2817人。
根据公路交通法令,边驾车边用手机的违例者,初犯可被判监禁达六个月或罚款不超过1000元,或两者兼施;重犯可被判处12个月监禁或罚款高达2000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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