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Dual List的问题,请高手解答一下

假设Midas在香港Dual List成功
再假如在香港发型的股数和新加坡一样
这样的话,Eern Per Share我们应该按照新加坡自己的算
还是把新加坡和香港加起来算
如果是前者,岂不是太乐观了
因为毕竟那点Profit要分给双方的Shareholder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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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昌小 提出于 2019-07-18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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