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车问,PR给父母申请LTVP,条件肯定不能批。
只是想比89天多呆一个月,有没有比较好的策略,不指望LTVP能批。我能想到的是,
方案一:比如在第70天的时候申请LTVP,应该在89天结束之前LTVP就被拒了,这时时间也快靠近89天尾了,这时候去APPEAL,有理由,比如照顾婴儿之类,应该会延期一个月吧。
方案二:在89天快结束之时申请LTVP,在VISA将过期时去ICA请求延期,以等待LTVP结果加上照顾婴儿的理由,假如准了皆大欢喜。风险是,假如不准,就得出境了。
怎么样会把握大一点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