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既然题主的截图中是海外代购这场,那我就分享一下我在赛后与对队员们的评价吧。(还没看录像,所以就是现场听,比赛结束后队员们从场上走下来后我说的东西)
先交待一下背景。对我来说,用这种传统赛制打政策题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中国应不应该立法限制海外代购,正反双方究竟有什么样的论证责任?把『应该』理解为应然层面的?还是按照奥瑞岗的需根解损来制定论证框架?正方是否一定要改变现状,还是论证现状是合理的就可以?正方有没有责任提出一套政策?可行性是否应该计入考量?
如果是奥瑞岗的赛制,就有一定的规则和评判标准,大家可以按照游戏规则来,比如正方必须改变现状,正方必须要论证需根解损都成立才能成立。可是当政策题被放在传统赛制里,对于这个比赛中双方的义务、评决的方法,正方、反方、五个评审,很可能是没有共识的。一方按照应然来准备,一方按照需根解损来准备,岂不是很尴尬。。。
这场比赛的正方,并没有提出相应的具体政策,重心只放在论证『有需求』。反方一直在追问正方具体政策是什么,正方大致意思就是有专业立法人员可以去立法,他方只论证『应该』,在观众中有一定的接受度。
当比完赛我队队员从台上下来,我对他们是这么说的。反方欠缺的地方在于(细节上有很多欠缺,但我比赛后优先说大原则上的问题),并没有积极说服观众和评审为什么正方一定要提出大致的政策。并不是因为反方今天一定要用奥瑞岗的规则来要求正方,而是从常理的角度来讲,只有当正方提出了政策,我们才能检视这个政策的可行性和弊害,正方只论证有需求不能论证一定要立法,立法限制会不会既不能解决问题(可行性),又会创造更大的损失(损益比)?
我认为,关于比较标准的说服,反方只有反四讲清楚了。当前面辩位不断追问正方给什么政策时,并没有配上背后原因的解释,显得彷佛在过分要求正方。题目、赛制、对手、评审的特殊混搭下,应该把『什么样的评决标准才是正确的评决标准』列为说服的一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