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PR想在新加坡领证,求教

我们俩目前都拿的是EP,打算四五月领证。之前看大使馆网站已经不受理非PR的结婚申请了,所以想问问版上过来人的经验。
我们的情况如下:
1.目前都持有EP,有效期至今年下半年;
2.在国内现为集体户口,需要办理转移手续,时间上可能来不及;
3.如果在ROM拿证,去外交部和大使馆公证后是否只有半年有效期,这半年内是不是在国内登记就算国内承认的合法关系了?国内的登记手续复杂么?
4.如果ROM领证,直接办理去欧美的陪伴签证是否可行?还是需要经过国内登记?
 
希望有经验的人给予提示,这里先谢过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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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个回答

巩旭

中国直接承认不和国内婚姻法冲突的海外婚姻
就是说你在ROM结婚,在国内就算结婚了,没有什么有效期,理论上不需要再回国领证。去其他国家干什么事情需要结婚证的也可以用。

不过ROM的证书本身需要经过翻译和认证后才能在国内合法使用,英文版的认证可以在大使馆完成,然后拿认证的件回国找个公证处翻译公证就能用了(买房、落户等)。

为了操作方便,也有人回国再另外领一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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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旭

那个有效期不知道
去大使馆认证的时候问问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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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滢

谢谢回复,很有用
还有一个关于公证的问题,我提到的有效期是指公证文件的有效期,据说有些地方只承认半年内的公证件,如果需要在国内买房或落户等,是不是必须半年内再来新加坡办理?如果到时人不在新加坡是不是还得折腾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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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旭

我也发愁这个问题
是有所耳闻,之前一个公证处和我提过,说国内有那种代办使馆认证之类的机构,不用自己跑,但是我没有询问细节。

所以我打算回国再重新领一套小红本,虽然严格来说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是比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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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滢

刚才理解有误,现补充
按照你的建议,ROM的结婚证书拿到大使馆做英文认证之后,就可以任何时候在国内找公证处公证,作为办事凭证,而不需要在经过新加坡,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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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旭

大使馆的那个认证原件公证处没有拿走
我是拿大使馆那个认证(英文,反面贴大使馆的认证签),去公证处先翻译然后公证翻译件。之后银行贷款把公证的翻译件收走了,大使馆的那个认证还在我手里。

我认为以后再用的时候,可以直接再把大使馆认证过的件拿去公证处,再做一份翻译公证件就好了,就是担心时间长了公证处认不认很早以前大使馆的那个认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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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滢

谢谢,那我找时间去大使馆问问吧
不过还是想吐槽下大使馆,这个政策实在是逼我们换身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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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旭

那个政策很奇怪
谨慎怀疑是之前有人钻空子干了什么,然后大使馆懒政,一刀切了。

现在国内人才市场集体户可以结婚的吧?我放的那个人才以前不让,现在都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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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滢

国内情况不了解啊
那我托人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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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习滢 提出于 2019-07-18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