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https://item.btime.com/33ilq8e1et796obuojapdvm1876&from=assist>>停职检查
教体局:罗某行为极坏 影响恶劣
学校官网显示,罗某系该校教导处副主任,小学语文高级教师,从教11年。她2010年被评为区级德育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区级优秀班主任。其撰写的教学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省、市级一等奖,多篇论文发表于省级刊物。连续3年荣获辅导学生作文比赛金奖。2011年8月教授的阅读录像课获得安徽省录像课一等奖,2011年12月荣获区级语文教学能手。
9日中午,庐阳区教体局从网上得知此事后,立即成立事件调查处置小组分头向合肥火车站和当事人了解真实情况。
下午,合肥市庐阳区教体局公布了此事调查结果,称“此举行为极坏、影响恶劣。”并召开局党委会,对此事件作出如下处理:一、责成当事人罗某某立即停职检查;二、勒令永红路小学就教师队伍建设作出深刻检查,深入调查事件原因,依法依规依纪处置到位;三、区教体局举一反三,在全区教育系统中广泛开展学法守法及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严厉杜绝此类现象再度发生。(央视新闻、新京报)
>>女子回应
学校凭啥让我停职 我教学没过错
“高铁扒门”当事女子自己的解释来了:我没有拦着车,我只是个人,怎么可能拦在动车前面阻止它开呢?!最后,学校凭什么让我停职?我教学又没过错。
高铁扒门事件的解释长文:
罗海丽老师: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拦高铁事件,确实有这么个事情,中间也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但很多说法是不是网上说的那样的,第一我老公没有迟到,我们一家三口是一起进车站的,第二我没有拦动车。
上周五,我和老公带着女儿去广州办事。坐的是G1747次车,从合肥到广州,原定16:39发车。因为我们跑错了车站,到检票口的时候已经是16:37了,但我在出租车上查到这个车已经晚点到16:52发车了。当时我知道快赶不上了,就拉着女儿跑在前面,老公拿着行李在后面。到检票口的时候,检票口没有关,有工作人员,但工作人员没有检我们的票,也没有拦我们,就放我和女儿过去了。
下去之后,我发现老公没下来。给他打电话,他说他被检票人员拦下了。当时我们的身份证和行李都在我老公身上。
当时我在跟列车长说,我老公就在楼上,10秒钟就能上车,麻烦他用对讲机叫楼上放一下行,但他们就是不帮我说。我下去的时候,看到车还没有开,车门是开着的。我觉得动车在一个站就停10分钟,我还剩2分钟,我为什么就不能上车呢?只要我老公10秒内能下来,就没事了,我当时是不是只能让我老公下来?我这样做有错吗?我觉得10秒钟就能下来的事,为什么就不让他下来呢,我就在门口站着了。
我跟他讲了事实,我老公就在上面,10秒钟就能下来。从头到尾,他们总共拉了我5分钟,但他们就是不打电话给楼上工作人员,把我老公放下来。如果当时沟通好了,10秒钟就解决了,根本不影响动车的开车。
再说一次:我没有拦着车,我只是个人,怎么可能拦在动车前面阻止它开呢?!最后,学校凭什么让我停职?我教学又没过错。如果觉得我扰乱公共秩序,我也受到了警方给予警告以及批评。我是在火车站犯了一点错,为什么我的工作单位给予我不相干的处罚。(都市快报)
>>舆论焦点
挡高铁车门的女子该受什么惩罚
一、“女子被单位停职”是否有必要?
环球时报1月10日发表评论称,合肥高铁站的这起事件带来了强烈触动:一位本应有较高文化素养的女士,却在对自己来说重要的时刻公然不计后果地对抗规则,这其实是我们基层社会规则意识孱弱的一个缩影。
或许还可以问一下:9日人们看到的一系列后续反应也都是很合规则和很恰当的吗?
罗女士的确在高铁上违反了管理条例,但这是对她进行“人肉”,将她的所有个人信息公之于众的理由吗?她在高铁站犯糊涂,应该处理她的是执法系统,而她所在单位在视频公布的当天就停她的职,表现出迎合网上舆论的“政治正确”,这很必要吗?
每个人都有可能在某个场合因特殊原因失态,他(她)所应当承受的处罚似乎应局限在与那个场合有关联的范围内。而周围一旦有人用手机记录下那个过失,犯错者立刻就成为全社会的千夫所指,他(她)失去的东西远远多于如果相关视频没有上传到互联网上,这种惩罚量级上的巨变又根据的是什么呢?
中国社会处在一个从不发达到发达、秩序逐渐升级的复杂过渡期。我们不能否认有很多短板的存在,而不仅仅是被一段视频放到网上“游街”的人没有跟上规则的建立,我们很多人可能同样在“跟着感觉走”。中国社会的全面现代化任重而道远。
对此,网友的评论也大致分为两派:一派是认为罗某被停职是应该的;另一派认为教育局停职是“甩锅”之举。(环球时报)